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政策研究文献综述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
随着全球主要国家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贸易对大国经济贸易的提升作用越来越明显。本文从服务贸易理论和服务贸易政策两方面进行探讨。在服务贸易理论方面,传统贸易理论在服务贸易上的适用性方面存在很大争议,新贸易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在服务贸易上进行了扩展应用,然而当前服务贸易理论在统计体系和新兴服务产品领域的发展不足,亟待实现理论突破。在服务贸易政策方面,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以自由化为大方向,各国由于本国的实际情况不同,服务贸易政策各具特点;中国服务贸易中服务外包、中医药服务贸易以及文化服务贸易是重点发展领域,然而却存在政策体系不健全、缺乏国际标准、资金扶持力度不够等各种问题,亟须政府完善相应政策,以保证服务贸易健康发展。
一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综述
(一)国际服务贸易相关概念
“服务”和“服务贸易”的相关概念。西方学者对“服务贸易”的概念探讨首先是由“服务”的相关概念开始的。在20世纪70年代末,业内认可的“服务”概念是由霍尔(T.P.Hill,1977)提出的。该观点认为,“服务”主要是指一国直接提供服务产品满足另一国的需要,并换取劳动报酬的活动形式。此外还指出,消费者单位的变化和生产者单位的变化是同时发生的,即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服务一旦生产出来必须由消费者获得而不能储存。
20世纪80年代,巴格瓦蒂和桑普森(J.N.Bhagwatti & G.Sampson,1984)以及斯内普(R.Snape,1985)等相关学者在霍尔的“服务”概念基础之上,分别对“服务”和“服务贸易”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内涵的拓展及深化。学者们主要是把“服务”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另一类为不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巴格瓦蒂和桑普森将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分为四个方面:①消费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②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③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④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斯内普将服务贸易中的服务消费者换成服务接收者,并且它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采用的分类方法同巴格瓦蒂和桑普森基本类似。而格鲁柏(H.G.Grubel,1987)直接把“服务贸易”界定成人或物的国际流动。[1]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正式使用“服务贸易”这一概念源于1972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最早说明了服务贸易的相关概念。1974年,在美国的“301条款”(即《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中,第一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这个概念。目前,理论界达成共识的“服务贸易”概念是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因此,又将其称为“劳务贸易”,从广义上理解,既包括有形的人类活劳动跨境进行的交换,也包括无形活动的交换。这种交换活动中,一国服务提供者与另一国使用者之间可能是直接接触下交易的,也可能是在不直接接触下完成的交易。广义的服务贸易概念解释了“服务贸易”的交换本质,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提及的服务贸易活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广义的服务贸易。[2]
(二)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理论
1.服务贸易理论的渊源
(1)服务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核心是把价值定义为一种人类劳动,在长期的社会交换进程中,理论界逐渐认识到价值和劳动的本质关系。关于“价值”的定义,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抽象性的劳动所凝结的。《资本论》中也提到,具体的人或者劳动者能创造价值。劳动决定价值这一理论主要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配第(W.Petty,1662)提出的,其最为知名的著作是《赋税论》。这种观点认为,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服务的劳动价值论与商品的劳动价值论相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或劳务的价值取决于体现和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因此,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商品或劳务交换活动中的交换,其实质是一种劳动(价值)的交换。非实物的劳动成果形成了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服务产品,用来衡量服务产品的价值量。[3]
(2)服务的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理论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后,该理论定义效用是人的劳动所创造的福利。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W.S.Jevons,1862)在论文《政治经济学数学理论通论》中,描述了工资的边际增量是工人生产过程中付出的边际成本,其后于1871年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理论》中进一步发展了他的学说。由于效用的衡量是主体的心理评价,具有个体差异,因此其理论也被称为“主观价值论”。效用作为基础,稀缺性作为条件,才能构成物品的价值。而服务效用价值理论从创造效用的角度消除了服务与货物的区别。该理论认为服务是一种效用形式,能够创造财富,带来福利和效用。当效用成为价格,进行交换时,效用就有了价值。服务要素的价值不同,即人力资本、劳动和实物资本所占的比重各不相同,决定了服务的效用的不同种类,如资本密集型、人力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等。此外,服务产生的总效用除了市场价值外,还包括外部正效应,这种功能效用与服务产品中的要素价值一起构成了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