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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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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贵州省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作者:王义飞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摘要:近年来,贵州省社会组织的发展从规模、数量、能力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比我国东部地区及周边省(区、市),贵州省社会组织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社会组织在法规政策、管理体制机制、组织自身发展等方面都亟待补充。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贵州省应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法规体系、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社会组织的地位日益凸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把社会组织放在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全面系统论述,提出“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进程中,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发挥其在贵州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贵州省社会组织发展及成就

    社会组织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成员通过不同途径相互联系,将成员组织化,并参与社会管理。其实质是将个体以组织、社团等形式结合起来,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组建的社会团体。它也是社会力量的主要载体,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等基本特征。当前我国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类型,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是并列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的四大法人组织之一。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组织是指在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等作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简要来看,贵州省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60年代的恢复和蓬勃发展、“文革”时期的中断发展、改革开放初期的重新恢复发展,以及21世纪初期迅速发展几个阶段。

    (一)体制规范建设及制度环境不断完善

    1989年10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起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管理体制。1991年4月,全国开始对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了统一归口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同时重新修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于199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清理整顿社会组织和清查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工作。2003年5月,贵州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降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门槛,明确管理体制,规范协会管理制度。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并于同年6月施行,民政部门开始对基金会进行重新审查登记。2006年4月,贵州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社区民间组织登记门槛,切实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规范管理。2008年5月,贵州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11月,贵州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等联合下发《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行政会分离的实施意见》。经过近20年的发展,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制及制度环境逐步建立起来,并日趋完善。

    (二)发展步伐逐渐加快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体制的转型和社会利益的多元化,贵州省各类社会组织得到不断发展,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行业类型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截至2011年10月,在贵州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6561个,其中①社会团体4602个,按活动地域分类,省级551个、地级943个、县级3108个;按行业分类,科技与研究类195个、生态环境类105个、教育类109个、卫生类183个、社会服务类400个、文化类409个、体育类248个、法律类52个、工商业服务类371个、宗教类105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1478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468个、其他479个。②民办非企业单位1945个,即法人制单位898个、合伙制单位137个、个体制单位910个。③基金会14个,即公募基金会13个、非公募基金会1个。全省社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83469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0236人,兼职工作人员73233人。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02个,工作人员中有党员22547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27.01%;专职工作人员中有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