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城市是当前世界公认的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城市的发展与繁荣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我国在这样的世界潮流之下也顺势而动,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步伐逐步加快并深入推进。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由17.92%上升到47%,平均每年增加近1个百分点。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城市人口饱和、老龄化加剧、公共安全隐患增多等,给城市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传统的单一城市管理模式,显然已经无力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各种显性或隐性的问题,因此急需全新的城市管理理念和体制作为借鉴。所以,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过程中,提高我国的城市管理效率大有必要。基于此,本文梳理了我国近年来不同城市提高管理水平的路径,探讨了我国城市管理的特征,为当前我国城市的有效管理提供参考。
一 城市管理的内涵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1]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中的一切活动为对象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则通常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本文所讲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广义的城市管理,即为了促进城市的良性健康发展,对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进行的科学、有序、合理的管理。
城市管理从构成要素上来说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主要是由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方式以及管理目标等要素有机构成,因此,探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离不开每个构成要素的变化和发展。各个城市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都会形成不同的管理风格,也会因其各自的风格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管理水平。而城市管理风格是不同城市发展历程中管理经验的凝练和总结,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就共性而言,现代城市不论其管理要素如何调整和优化,其管理过程的科学、民主、高效都是共同原则,而其共同目的都是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与发展方式的现代化。就个性而言,城市管理模式还取决于城市的地域、历史、文化以及政治意义上的区位、行政隶属等特质,因而每个城市管理过程又会形成别具一格的模式或风格。共性的存在为管理水平的探究提供了前提,而个性的张扬又为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特色。
现代化的城市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功能齐全,层次多样,城市各个体系相互依存、互相制约,因此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路径迫在眉睫。
二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路径选择
(一)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现状,以政府组织为单一管理主体的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许多西方学者结合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实践,努力探索政府管理的新方法,以克服传统模式的弊病。英国匹兹堡大学教授B.盖伊·彼得斯把管理模式概括为四种,即市场式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和解制型政府,其中参与式政府的理论研究对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2]
参与式政府的研究者首先提出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市政府不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而是形成市政府主导,公共事业组织、第三部门组织、营利性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改变以往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孤军作战的状态,杜绝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一言堂”现象。
1.多元主体管理中的政府
在多元主体管理模式中,政府依然占据城市管理的主导核心地位,不因其他主体的参与而有所动摇,是城市管理中不可替代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例如,城市当中一些基础性、公共性的产品和服务是必须要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如教育、公共服务设施、文物和自然资源保护、煤气、供水与排水、博物馆和图书馆等。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归还社会和市场的“权力”,转为“有限政府”,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宏观调控、综合决策,具体包括经济的宏观调控、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