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
一 广州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背景
内外贸一体化是商品国内外市场的无差别化流通模式,不仅包括商品的一体化,也包括经营的一体化和管理的一体化。我国加入WTO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的要求以来,内外贸经营的一体化趋势成为我国商贸流通市场最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内贸企业可以从事外贸,外贸企业也可以经营内贸,各类市场主体在内外贸经营上享有平等、非歧视性的待遇,均有资格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延续多年的内贸、外贸企业的划分界线不再明显,在贸易流通市场上最大限度地走向公平有序竞争。2003年3月,商务部挂牌成立后,我国在内外贸行政管理机构形式上实现了统一,标志着我国长达50年的内外贸分割管理体制结束。商务部2006年编制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坚持内外贸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
目前,我国的商贸流通主体仅就其内外贸经营资格及经营形式而言,已基本达到了内外贸一体化的要求,并已初步体现出特有的作用,对于提升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保持国内市场平衡、推进市场价格机制形成、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等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我国巨大的国内消费需求对国际市场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许许多多的跨国企业将销售市场目标瞄向中国,强化了各类商品的开发和制造能力,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尽管如此,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我国内外贸管理一体化仍相对滞后。国内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统一,商贸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规范性不够强,流通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够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正日益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及主要的商品采购、营销市场,我国商贸流通业已成为全球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加入WTO后,新的经济竞争格局使国内流通企业面临更多机遇和更大挑战。受传统观念、发展基础、经济体制等因素制约,我国商贸流通产业自身发展中还存在着不适合经济快速发展要求的诸多问题。尽管商务部成立后为推进内外贸管理一体化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但总体上看,由于我国内外贸管理体制过去长期处于分割状态,造成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的浪费和政府对企业服务的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内外贸一体化的顺利开展。
广东是对外贸易大省,作为广东省会的广州,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城市。多年来,广州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占据了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半壁河山,扶持外向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作为广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长期处于主导地位。长期倚重加工贸易,对于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种市场、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桎梏作用,削弱了外贸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和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强化内需和拓展国内市场开始成为广州贸易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内容。在这一背景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逐步成为广州贸易强市建设的重要节点。2015年1月,广州市商务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广州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序幕正式拉开。
二 广州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经济的现实意义
广州是全国乃至世界公认的贸易大市,但从贸易结构和贸易渠道来看,目前仍谈不上是真正的贸易强市。内外贸一体化作为流通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是广州从贸易大市走向贸易强市的重要基石,也是广州实现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增后劲目标的重大支撑点。因此,应通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