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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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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14~2015年山东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与对策

    作者:许英梅 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摘要:2014年,山东农业经济发展绩效显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但是,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相比,山东农业与农村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土地流转存在困局、农村新形势倒逼经济改革、农民负担“隐形”增加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强化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山东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对策建议。本文深入研究农业农村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准确把握新要求新任务,科学谋划新思路新举措。

    一 2014年山东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态势

    (一)农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发展态势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从省农业厅获悉,2014年山东省播种面积为11160万亩,比上年的10941.9万亩增加了218.1万亩;粮食生产总产达到919.32亿斤,比上年增加13.68亿斤(其中夏粮总产452.88亿斤,增长9亿斤,增长2%;秋粮总产466.44亿斤,增长4.68亿斤,增长1%)。秋粮增产幅度小于夏粮,是因为山东鲁西、鲁北区域七八月遭遇了旱情。山东省粮食生产再次获得丰收,实现历史上首次的“十二连增”,成为全国唯一的保持连续12年增产的省份。[1]

    山东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在济南成立。作为山东省种子产业领域的第一只政府引导基金,初期规模为3.72亿元,存续期10年,今后将继续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募集资金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山东省内的种子产业发展。[2]

    农业经营主体发生深刻变革。近些年来,随着山东省农业农村结构的积极调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深刻变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开始分化。除了一般的小农经营主体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体现了改造传统农业的历史规律性,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提升农业现代性的基本要求。

    2.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农业生产方式发生重大转变,农业发展的内生力量不断提升

    (1)农机化综合水平显著提升。2014年,山东省装备水平不断改善,科技支撑和组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达到5400个,合作社成员10万人,服务农户500万户,资产总额110亿元,拥有农机具45万台,承担了全省40%以上的机械化作业量。[3]2014年国家安排山东的购机补贴资金总额为17.3亿元,全省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发展各类机械21万多台,使16万多家农户受益。

    2014年全省农机总动力1.29亿千瓦,农机总值788亿元,种植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近80%,农机化经营总收入490亿元。全省实现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突破,全省玉米收获和秸秆还田机械化程度达到83%,水稻机插秧率达到26%;实现了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新突破,全省经济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7%(其中大蒜机收率达到15%;花生机收率达到67.5%;大姜、大葱机收率分别达到8%、2%;马铃薯机播、机收率分别达到18%、50%;西洋参机播取得突破性进展,机挖达到20%以上;采棉机保有量增加到8台,按机采棉标准种植的棉花达到15万亩,棉花机械采摘2万亩);实现了牧渔林业全面机械化新突破,使全省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到36%,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到31%,林果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27%。[4]

    农机化服务使农民人均增收500~800元。农机化不仅为山东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还为1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工业的持续蓬勃发展。农机化已成为推动山东省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农业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2012年与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14年,山东省依旧把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作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能力。2014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经营服务范围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各个行业。目前,山东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3万家、家庭农场3.8万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200家,销售收入1.5万亿元。其中,新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706家,推荐国家级示范社213家。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的过程中,山东省各地围绕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功能,不断创新发展组织模式,按照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各种类型的利益联结方式,使龙头企业与农民真正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3)农业科技进步取得新的进展。山东通过技术的集成创新与示范,着力打造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目前已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6家,在全国数量最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