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
生态农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友好为重要前提的,县域生态农业发展必须以良好的生态农业资源环境为支撑。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大多数县是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稻谷、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居全国前列。近年来,生态农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面临的农业资源环境制约仍然很突出。为了有效推进湖南县域生态农业发展,全面分析湖南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发展状况,明确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发展的重点举措是至关重要的。
一 湖南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发展取得成效
湖南有87个县市,近年来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自然历史条件和开发强度的差异,绝大多数县市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相关研究显示,湖南全省除24个县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外,其他63个县市生态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都比较弱。具体说,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为优化开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国土开发密度大,资源环境制约程度相对较高;资兴市、醴陵市、攸县、冷水江市、涟源市、新邵县、湘乡市、湘潭县、株洲县、岳阳县、耒阳县、茶陵县、衡东县、衡阳县、双峰县、汨罗市、邵东县、临湘市、衡南县、洪江市、中方县为重点开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较好;其余的县市综合承载力相对较弱,国土开发密度相对较低,集聚经济能力较弱,自然生态约束较高[1]。2007年12月以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推动了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现代农业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
1.制定了系列生态农业示范县创建规划方案
早在1999年湖南省就颁布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实施生态农业工程;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湘江流域、资江流域、沅江流域、澧水流域、珠江赣江水系等主要流域的生态资源环境建设;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把湘江生态经济带确定为生态绿谷、景观“项链”和经济走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5年发布并于1997年、2000年修改通过了《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3年、2011年、2012年分别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把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作为绿色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
截止到2013年湖南各市州、县(市)都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开展了生态市州、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全省各县(市)都把生态农业建设作为生态立县(市)的重要基础,高度重视生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县域生态农业建设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化、工程模式化和生态效益化,涌现了浏阳、江华等一批全国生态建设先进县。
2.初步构建了鲜明的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功能区
一是以长株潭为核心的都市生态农业资源环境“两型”建设示范区。该区立足都市农业建设这一主题,紧紧抓住两型社会建设先行机遇,大力开展了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两型”农业建设工程,建立节能减排的高效型设施农业。
二是以大湖农业为主导的洞庭湖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功能区。该区立足湖水做文章,大力推动湖水生态旅游与规模化湖区种养殖业及其加工业发展相结合,推动湖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大湖农业资源优势。
三是以丘陵农业为主导的湘南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功能区。该区立足低山丘陵资源优势,以特色种养殖农业建设为重点,以品牌农业塑造为抓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烤烟、黄花菜、临武鸭、东江鱼等特色“两型”农业经营规模化,实施生物质能农业建设工程,推动新能源农业发展。
四是以山区农业为主导的大湘西生态农业资源环境建设功能区。该区地处三湘四水河流上源,生态农业资源非常丰富,自然环境相对洁净,立足山区生态农业资源优势,实施生态立县工程,大力推动山区原生态农耕文化与山区生态特色农业建设融合,建立柑橘、有机名茶等名优特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加强生态观光旅游创意农业新增长点建设。
3.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措施不断增加
近年来,湖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生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