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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框架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的进展与方向

    作者:邓涵 出版时间:2015年08月
    摘要: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在东南亚特别是中南半岛开展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一带一路”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的优先领域和重要依托。本文在对GMS经济走廊的概念由来、合作机制、建设成效等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GMS经济走廊在互联互通及与“一带一路”实现战略对接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思考。

    经济走廊是大湄公河次区域(The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GMS)经济合作的一个旗舰项目。2011年12月,随着《GMS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在GMS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上获得通过,GMS经济走廊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目前,GMS经济走廊在设施联通、通关便利化、经贸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次区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GMS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为GMS经济走廊建设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当前,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倡议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新框架下,GMS经济走廊将继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一 GMS经济走廊的概念由来

    (一)GMS经济走廊的概念与内涵

    1992年10月,在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的倡议和发起下,柬埔寨、中国、越南、老挝、泰国等六个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在亚行所在地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与会各国共同发起了GMS经济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具有较强的经济发展潜力。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同时,各国对于彼此间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对国家主权带来的影响等也有所顾虑,对于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等存在分歧。[1]在此背景下,亚洲开发银行提出了建设经济走廊的合作构想。

    1998年10月,在GMS经济合作第八次部长级会议上,亚洲开发银行提出了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建设经济走廊的倡议。亚行将“GMS经济走廊”定义为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范围内生产、投资、贸易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地联系为一体的经济合作机制。[2]经济走廊是经济要素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不断集聚和扩散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空间形态,也是相邻国家在逐步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经济走廊是一个“狭长的地带”,相关国家选择部分毗邻区域参与跨境经济合作,因此可以灵活地规避某些政治障碍,进而有效地推进相邻国家间的务实合作。建设GMS经济走廊有利于次区域各国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也有利于次区域各国经济发展潜力的有效释放,促进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3]因此,该构想一经提出,便得到了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和组织的认可,也获得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的响应和支持。

    (二)GMS经济走廊的线路与走向

    根据GMS交通运输网络的总体布局,GMS经济走廊主要由东西、南北和南部三大经济走廊构成。[4]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线路规划,东西经济走廊(East-West Economic Corridor,EWEC)主要覆盖越南、老挝、泰国、缅甸、柬埔寨五国,呈“横向”分布。南北经济走廊(North-South Economic Corridor,NSEC)主要由中国昆明分西线、中线和东线三个方向,分别指向老挝、泰国、越南、缅甸等GMS国家,呈“纵向”分布。南部经济走廊(Southern Economic Corridor,SEC)主要连接泰国、柬埔寨和越南三个拥有海岸的GMS国家。[5]

    二 GMS经济走廊建设的相关机制

    (一)GMS经济走廊建设的法律机制

    目前,GMS经济走廊建设形成了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八次部长级会议部长联合声明》、《未来10年GMS经济合作战略框架》、《GMS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以及历届《领导人宣言》等一系列文件为依据的制度框架和法律保障。

    1998年10月,GMS经济合作第八次部长级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会议最后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八次部长级会议部长联合声明》。该声明首次提出GMS经济走廊的建设构想,对经济走廊的内涵以及建设目的等做了明确的定义和阐述,为GMS经济走廊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指导。2002年9月,GMS经济合作第十一次部长级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通过了《未来10年GMS经济合作战略框架》。同年11月,《未来10年GMS经济合作战略框架》在首次GMS领导人会议上获得批准。[6]该合作框架明确将GMS经济走廊中的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南部经济走廊指定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旗舰”项目,突出了经济走廊的地位和作用。[7]2011年12月,GMS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批准了《GMS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新战略框架将经济走廊建设列为未来十年GMS经济合作的8个优先合作领域之一。同时,新战略框架还强调将推动现有交通走廊向经济走廊转型,[8]为2022年以前的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