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发展路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自2010年7月,我国先后确定了42个低碳试点省市,截至目前,低碳试点工作已启动近五年,低碳试点省市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首先从我国低碳试点工作的内涵、标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全面评估“十二五”期间低碳试点省市的工作进展;其次,对照其试点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低碳试点的成效与经验;最后,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试点省市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It is the effective path for proactively exploring the low-carbon development way suited for China’s situation,transforming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 and the impartment device for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 by promoting the low-carbon piloting and demonstration. China has identified 42 low-carbon pilots (including cities and provinces) since July 2010. By present,it passed 5 years,during which the low carbon pilots have accumulated effective experiences,at the same time,problems are presented. This paper aims,for one hand,make assessment of the low-carbon piloting work from the connotation,standards,existing problems during the 12thFive-Year Plan period,for the other hand,comparing with the work plan,whether the accomplishment meet with the target will be assessed. At last,suggests are raised for the piloting future work during the 13th Five Year Plan period.
Keywords: | AssessmentLow-carbon Pilot |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在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层面,从碳强度下降目标设定到碳排放总量控制再到峰值的总量目标设定,从生态文明建设到低碳宏观战略研究,从低碳试点示范到产业低碳转型,中国为开展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自2010年7月,我国先后确定了6个低碳试点省区,36个低碳试点城市,低碳试点基本在全国全面铺开。作为低碳试点工作的主体,各试点省市在制定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时全面考虑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可以说,我国低碳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的五年也就是“十二五”时期的五年,各试点省市按照中央部署和试点方案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先行先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因此,在“十二五”末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上,基于第三方视角,对低碳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一方面在顶层设计层面,全面评估“十二五”期间低碳试点省市工作进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我国低碳试点工作的内涵、标准、目标和政策建议;另一方面针对参与低碳试点工作的两批共42个试点省区和城市,对照其试点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低碳发展成效与经验,尤其是低碳发展配套政策制定、低碳产业体系建设、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建设、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等方面;最后,提出“十三五”期间试点省市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十二五”期间低碳试点省市的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
自低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参与试点省市积极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探索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实践形式,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从整体上带动和促进了全国范围的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控制取得初步成效,部分试点省市较好地完成了碳强度下降目标;初步探索了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较好地实现了控制排放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建立低碳发展的保障体系和领导机制,完善了社会经济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试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低碳发展的认知不断提高,完善了低碳管理体系;国际合作水平也有较大幅度提升[1]。本文基于第三方视角,从低碳试点的内涵、标准、实施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下一步低碳试点省市开展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制定并完善低碳发展规划
低碳发展规划作为一种战略性、前瞻性、导向性的公共政策,在政府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地位。制定低碳发展规划,要将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与发展规划结合在一起,以降低碳排放为主线,确定生产生活方式调整路径,实现经济发展和降低碳排放的统筹协调。总的来说,一是低碳发展规划应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编制碳排放清单,明确地区碳排放的结构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选择合适的低碳减排目标,编制低碳发展方案,实施低碳发展规划,监测评估低碳发展规划的实施进程。二是低碳发展规划应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统一,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形成“多规合一”。三是制定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专项规划,提出目标、重点、推进路径和保障措施。
全部试点省和试点城市都完成了《低碳发展规划》或《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规划中明确了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并进一步细化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此同时,部分试点省市还制定了交通、建筑、节约能源、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项规划。
(二)探索建立低碳发展机制体制等配套体系
1.设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
为了全面协调统筹低碳试点工作,各省市均制定了较为明确的组织机构,设立各省市低碳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低碳的省市领导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定岗定责,统筹协调、分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并审议有关重要事项。如,乌鲁木齐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小组及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30个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