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
近年来,中国对外援助增长迅速,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议题。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是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特点。但相对于亚非拉等地区,关于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的研究甚少。本文从中国对外援助的大背景出发,深入分析新时期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的新特点和重要意义,并结合作者近期在太平洋岛国的田野调研,阐释太平洋岛国如何看待新时期中国的援助,并分析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前瞻性地分析了中国对外援助的新方式——三方合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Chinese foreign aid has increased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and attracted growing attention. Aid to the Pacific Islands countries form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ese foreign aid and has its distinctive features. Compared with Asia,Africa and Latin America,research on Chinese aid to the Pacific Islands Countries,however,is rather limited. Starting with a general picture of Chinese foreign aid,this article provides an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features and significance of Chinese aid to the Pacific Islands Countries. Building on the author’s recent fieldwork in the Pacific region,the article also discusses the perceptions of Chinese foreign aid held by the Pacific islands countries and opportunities as well as challenges faced by Chinese aid. In addition,this article explores trilateral aid cooperation as a new phenomenon in Chinese foreign aid and provides advice for policy making.
自1950年中国开始对外提供援助起,对外援助成为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中国与受援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各领域的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的对外援助政策随着中国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新时期,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中国对外援助增长迅速,呈现新的特点。
基于自身的成功发展经验,中国一贯重视发展导向型援助,致力于帮助受援国改善其经济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推动双边经贸互利合作,以援促贸,实现发展。为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发展机遇,实现共同发展,中国政府近年来进一步明确援外工作要求,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发展倡议。2014年11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提出要切实落实好正确义利观,做好对外援助,真正做到弘义融利。[1]2014年7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在巴西举行,签署建立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协议,为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2]10月,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备忘录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承诺出资500亿美元,支持亚洲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3]11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与周边国家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并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4]
这一系列发展新倡议的提出,将为密切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与互利合作提供新契机。太平洋岛国地区是中国大周边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配合落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发展倡议,进一步做好中国对太平洋岛国的援助工作,提升援助效果,对服务中国对太平洋地区的外交战略具有突出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将介绍新时期中国对外援助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第二至第四部分依次剖析新时期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的特点、重大意义,以及太平洋岛国对中国援助的看法、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援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五部分介绍中国与传统援助国在太平洋岛国地区开展的援助三方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 新时期中国对外援助的特点
中国对外援助不是直线前进,而是随着中国国内外形势的演变不断调整的,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特点。中国对外援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年至改革开放前,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第三阶段为21世纪初至今。[5]第一阶段,中国主要援助朝鲜、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拉一些民族主义国家,对外援助工作中的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第二阶段,中国援外工作根据国内工作重心的调整而调整,意识形态色彩逐渐淡化,转而强调互利合作。第三阶段,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对外援助显著增长,援助方式日益灵活和多元。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援助工作的透明性,增进国内外对中国援助工作的了解,2011年4月和2014年7月,中国政府先后发表两份对外援助白皮书,介绍了1950~2009年、2010~2012年中国对外援助情况。[6]对比这两份白皮书,我们发现新时期中国对外援助呈现如下一些鲜明特点。[7]
(一)援助增长迅速
1950~2009年,中国对外援助累计达2562.9亿元人民币。2010~2012年,中国对外援助为893.4亿元人民币,超过1950~2009年这60年对外援助总额的1/3,占1950~2012年这63年对外援助总额的25.8%。
图1 1950~2012年中国对外援助
(二)援助方式巨大变化
中国对外援助分为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三种方式。2010~2012年,中国对外提供的优惠贷款比例攀升,达到中国同期对外援助的55.7%,而1950~2009年这一比例仅为28.7%。无息贷款比例下降显著。2010~2012年,无息贷款占中国对外援助的8.1%,远低于1950~2009年29.9%的比例。无偿援助占比基本持平,2009~2012年和1950~2009年的比例分别为36.2%和41.4%。援助方式的变化与1995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关于“中国今后一般不再向受援国提供新的无息贷款,但要扩大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规模,同时适当增加无偿援助的比重”的说法是一致的。[8]
(1) 1950~2009年中国对外援助方式
图2(2) 2010~2012年中国对外援助方式
(三)非洲和亚洲稳居中国援助的重点
2010~2012年,中国向121个国家提供了援助,包括51个非洲国家、30个亚洲国家、19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12个欧洲国家和9个大洋洲国家。在此期间,中国对非援助占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