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
受教育权不仅是一项人权,而且可以促进其他权利的实现。2014年,中国加大了教育改革力度,受教育权利保障取得新进展:三类群体受教育权利明显改善,义务教育资源分布更为均衡,优质高中招生更加公平,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规模持续增加,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信息化持续推进。但是中国受教育权利保障还面临着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区域差距缩小有限,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有待完善和教育形式创新不足等诸多挑战。
The right to education is not only one term of human rights,but also can promote the realization of other rights. In 2014,China has accelerated education reform,the protection of right to education has gained new achievements:the right to education of three groups has improved obviously,the distribution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resources is more balanced,admission of high-quality high school is more fair,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opportunity to higher education narrows further,the scale of fiscal expenditure on Education from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increases constantly,and the sharing of top higher education resource in digital format improves constantly. But the protection of right to education in China is also facing challenges:regional gap of opportunity to higher education narrows slightly,performance- related pay system of teacher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needs perfecting and innovation of educational form is insufficient.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1]《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宪法》和《教育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2]受教育权不仅是一项举世公认的人权,而且是公民实现经济权利、享受社会权利、实践文化权利和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基础,故而受教育权利的有力保障还可以促进其他权利的实现。
一 2014年教育改革和受教育权利保障的新进展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中教育改革目标的重要一年。中国政府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3]推出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了教育公平。
(一)2014年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1.启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的总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每年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
2.开展“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逐步减少特长招生”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确定了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优质初中多校划片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优质初中随机派位等各项改革措施。为了推动“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教育部办公厅随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大城市2014年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到2015年,小学全部划片入学,初中90%以上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初中90%以上学生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014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8年所有县、市实现“全面改薄”的目标,要求各地以县或项目分类为单位制定2014~2018年“全面改薄”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表,各地层层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改薄”实施方案。为了敦促“全面改薄”工作的落实,2014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规定了学校校舍建设、学生桌椅配备等共计20个项目的最低建设标准,并将其作为“全面改薄”工作中必须优先保障的内容,为“全面改薄”工作的中期评估和最终完成奠定了基础。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2014年6月,在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也高度强调了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相继出台,明确了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提高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任务的措施。此外,为了服务促进西藏教育发展的目标,2014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致力于推动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5.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国务院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