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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数据隐私权保障:威胁与治理

    作者:王四新 李汶龙 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摘要:

    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与隐私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密,数据领域的实践也对隐私保护产生了重要影响。数据隐私成为隐私保护的主战场,值得重视与研究。网络时代,科技发展带来的数据变革使隐私权保护在人权体系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以当下为背景,围绕2014年发生的隐私实践对数据隐私保护问题予以系统阐述,剖析数据与隐私的复杂关系,并梳理2014年出现的数据隐私保护的威胁与挑战,厘清当下中国数据隐私保护的立法现状,集中阐述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在隐私权保障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分析其效果及不足,为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提供建议。

    Abstract:

    Data and Privacy becomes increasingly inter-connected in the era of big data,and meanwhile privacy protection is now heavily influenced by data practices. Data privacy is currently the focus of privacy protection that we need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data revolution fueled by technological advances makes the privacy more important in the human right system,especially in the cyberspace. This study illustrates the relevant data privacy issues,analy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ata and privacy,and shed light on data-related challenges. It mainly discuss the current measures taken by Chinese government in 2014,along with its impact and implications. The study aims to offer advice for development of Chinese privacy law.

    一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隐私与政府治理

    (一)大数据时代数据隐私受到的威胁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量的极度膨胀给隐私保护实践带来了一些新的特征和趋势。首先,隐私的数据化和数据的隐私化这两大数据保护领域的主流趋势使数据隐私成为现代社会隐私保护的主战场。其次,科技与法律发展步伐的失调使数据隐私保护的变革迫在眉睫,隐私在整个现代人权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与日俱增。最后,当数据成为新的“商业货币”,数据挖掘成为主要的商业方法时,数据的使用与数据隐私保护之间的张力越发紧张。这些特征或趋势表明,在现代社会有必要给予数据隐私足够的关注与研究,应积极着力应对科技发展对隐私保护带来的挑战。

    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挖掘彻底改变了商业模式、监管制度,甚至人们的生活方式,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在高度数据化的现代社会,隐私以数据的形式存在、流动、分享,而科技的发展成为数据隐私[1]威胁的根本。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数据隐私的产生和存储主要集中于移动设备。9月2日,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联合360手机安全中心发布《2014年上半年Android手机隐私安全报告》。[2]报告数据显示,92.8%的安卓手机用户在手机中存放隐私,智能手机已经成为隐私最多的设备。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从手机外泄,隐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92.8%的用户习惯将隐私存储至智能手机中,74.1%存至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U盘、移动硬盘、平板电脑存储的隐私数据分别占到44.2%、30.7%、28.3%。[2]可见,智能手机已成为承载人们隐私最多的载体。

    数据的隐私化与隐私的数据化是现代社会隐私领域的两大基本趋势,这种双向融合的形态也为公民隐私权利的保护方向定下了基调。数据与隐私的交融成为现代科技社会的主要特征,而基于此,数据隐私也就成为隐私权威胁与保护的主战场。所谓“数据隐私”,是指在网络中流动并被规模性使用、处理、挖掘的以数据形式存在的个人私密信息或者事实。个人信息的高度数据化使数据隐私成为数字时代隐私最为重要的面向。数据隐私范围很广,凡是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承载的信息都属于此范围,包括在网络中录入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社保账号等,也包括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如信用记录、医疗信息、教育背景、雇佣关系等。

    隐私权在人权体系建立之初就为人所重视,被视为一种不可缺少的人权。科技的进步促进了个人生活的数据化,而个人的私人事实也不可避免地成为数据,在互联网这一流动的网络中被收集、分析、挖掘、传输、交易、存储,作为微小的一部分发挥着它的价值。数据化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莫大的便利,但人们也承受着伴随变化而来的副作用。如今,公民的(数据)隐私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这种挑战是多维的,不仅侵犯的主体变得多元,侵犯方式也不一而足。技术的变革导致了“隐私基态”的改变,即隐私从传统保护理论中预设的不公开状态向公开状态转变的过程。而这直接导致传统隐私理论不能起到作用,而需要建立新型数据隐私救济体制。

    1.商业实践

    现代商业中的数据实践对个人隐私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按照经济学“理性人”假设,握有数据的运营者在隐私保护与技术创新(经济利益)的权衡下势必会选择后者,因为在数据处理的过程之中隐私保护实际上是抑制科技创新的“障碍”。在法律框架还不完善的环境下,商业视角中的隐私保护成为纯伦理层面的行为,因而数据滥用现象频发,亟待改善。具体而言,商业实践对隐私构成的威胁主要集中在数据收集和数据交易层面,而数据存储中的隐私安全漏洞则在下节论述。

    (1)数据收集

    大数据时代,隐私对于数据主体而言几乎处于“不可控”的状态。而对于数据公司而言,数据作为新型货币恰恰成为财富来源。掌握大量数据就意味着拥有商业优势和实力。实践中公司往往是一方面不断宣扬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却试图疯狂地以各种渠道、方式收集着用户的隐私,因为隐私数据往往反映了用户商业偏好,数据本身带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数据分析能够帮助公司做出符合市场规律的决策,给公司带来实质经济利益。具体而言,数据的收集可分为公开收集和私密收集两类。

    如今公开收集用户的隐私数据已经成为用户不得不接受的商业惯例。《2014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