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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舆论危机中的传播禁止与信息公开
    ——从三起交通肇事案的媒体应对看舆论引导的策略

    作者:刘鹏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摘要:本文是一篇策略性研究报告。作者首先阐述了传播禁止策略实施的原因与效果,然后,指出了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传播禁止已然失效的现状。接着,提出在公共舆论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应对危机、平息舆论风波、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的最有效的方法,并以三起交通肇事案引发的公共舆论危机事件为例,具体分析禁止传播与信息公开策略的利弊。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一篇策略性研究报告,其研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2010年1月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所提出的:“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 传播禁止策略的实施原因与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呈现多发状态。在此情况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繁荣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民群众的意见表达渠道,展示了强大的传播能量。由此,一些看似不大的地方性、局部性的矛盾、事件,很容易通过网络媒体以及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成全国性的舆论热点、公共事件,出现大规模的对公权力质疑、批判的声音。频繁爆发的公共舆论危机事件,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形成极大考验。

    我们发现,在许多公共舆论危机事件中,有关管理部门[1]往往采取禁止传播的应对策略。所谓禁止传播,大致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封杀报道,包括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允许媒体公开报道,网络论坛、微博删帖,搜索引擎屏蔽相关信息等。另一种是指定报道,包括要求按照官方审定的统一口径、统一模式报道,比如只准使用新华社等指定媒体的通稿,以及笼统地要求媒体不评论、不炒作等等。

    1.实施传播禁止策略的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面对公共舆论危机,从相关管理部门的考量出发,采取禁止传播的应对策略主要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怕事态扩大,影响稳定;第二是涉及官员的私利;第三是怀疑有境外势力的参与;第四是习惯性地先让媒体封口。[2]

    2.新的传播环境下,传播禁止已不可能实现

    其实,禁止传播也是一种传播,它带给民众的认识是:党和政府对某一公共事件采取消极、回避,甚至忌讳、恐惧的态度。虽然实际情况往往恰恰相反。而且,从当前的新型传播环境来看,禁止传播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另外,正如古人所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禁止传播有可能堵住公共舆论的明流,却形成集体记忆的暗流,产生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对立情绪。虽说时间是记忆的橡皮,具体事实可能被遗忘,与之相联系的情绪、情感却默默积淀下来,一旦解除封锁,就会以更大的能量爆发。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禁止传播是公共舆论事件处理的最后防线,是一种消极传播、消极管理手段,其作用是取得暂时的或表面的舆论平静,获得暂时的或表面的压力缓释,实际上无助于解决问题、凝聚人心,反而可能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突发事件长期化,激化矛盾,扩大危机。

    与传播禁止相对的,是信息公开。实践证明,在公共舆论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应对危机、平息舆论风波,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的最有效的方法。以下,将以三起交通肇事案引发的公共舆论危机事件为例,展开具体分析,以说明禁止传播与信息公开策略的利弊所在。

    二 案例讨论之一:杭州“七十码”事件

    2009年5月7日晚上8点多,胡斌驾驶改装的三菱跑车,在杭州市繁华路段文二西路与朋友飙车,当场撞死25岁青年谭卓。[3]这起交通肇事案很快被网友在杭州本地著名网络论坛“十九楼”上发布,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网友除了表示义愤之外,还不断补充更新事件动态,有目击者上传了现场照片,一幅是肇事者躲在车里用手遮脸的图片,一幅是几名据说和肇事者是朋友的年轻人在现场若无其事地围观的图片。

    (一)事件标签化,呈现情绪化宣泄特点

    此事件不但在网上被迅速引爆,也被传统媒体所关注,当晚杭州本地电台、电视台节目中都做了报道,次日当地几家都市类报纸也都以显著版面报道了“文二西路飙车夺命”事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日晚一档名为《新闻楼外楼》的广播节目中,当地著名主持人万峰在节目中开骂:“你看看,小青年的同伙,什么姿势?无所谓!勾肩搭背!搂着女朋友!还调笑!互相还调笑!畜生一般!我们谴责这帮小浑蛋!绝对要严惩,法律要严惩,决不手软!这几个年轻人,这几副臭德行,有钱他有教养吗?他有教养吗?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这是典型的!”

    主持人万峰以“骂”著名,虽然这种主持风格是否符合新闻专业主义原则还有待商榷,但具体到这一事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