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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王钢 郭艳 李君茹 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程度的日渐加深,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呈现急剧增长的态势,这一趋势在我国西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传统上西部地区由于其特定的经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原因,导致该地区各级法院在审理一般涉外案件时已颇感压力,而与日俱增的更加专业化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大量涌现,则对西部地区法院的审判实践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笔者经过调研发现,西部地区法官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模式完成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涉外审判的特有问题和国际通行的法律选择方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包括:部分法官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不能充分理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国际性,在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处理时,部分法官所能借重的管辖权依据比较单一,未能充分考虑协议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等因素;在对案件性质进行识别时,很多法官要么忽略这一涉外案件审判中重要的分析过程,要么想当然地做出简单的判断,而完全不考虑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定性过程中的识别标准及识别冲突等问题;在对所应适用的准据法进行援引时,西部地区的法官大多存在一味适用法院地法的倾向,而很少考虑外国法和国际条约的适用。这些都有损于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公信力。西部地区的法官应该谨慎而细致地处理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每一个环节,这样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之后的数年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案件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数字,然而这一情形在2009年前后出现了令人惊讶的突变。[1]并由此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大爆发的时代序幕。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具有涉外因素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增。虽然到目前为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量中所占比例仍然不很高,[2]每年维持在4%左右,但是这些案件无论从影响力到案值[3],还是复杂程度等各个角度都不容小觑。加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尤其是那些外国企业作为原告针对我国企业提起的知识产权之诉讼,不能不使国人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而持久的关注。以下笔者谨以相关调研数据为依据,以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为视角,试图对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分析,并努力寻找改进和解决之道。

    一 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

    前已述及,西部地区有其不同于中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等现实情况,这也使得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审判,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实践相对较为缺乏。然而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司法实践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

    (一)从受案数量上来看,近年来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

    以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市为例,2013年重庆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271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38.5%。再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西安市辖区内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从2008年的142件增加到了2012年的317件,增幅非常明显。而且,据笔者考察,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都有知识产权诉讼及司法实践。总体来看,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的绝对数量虽然不能和中东部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相比,但其增速和增幅的确不容小视。可以预见,在未来的若干年内,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包括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将继续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

    (二)从争讼标的来看,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涉案标的额日渐增大

    以陕西省西安市公布的数据为例,早在2005年之前,西安市各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都维持在一个较小的额度,为50万元以下,而2010年度受理的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诉江西银涛药业公司侵犯专利权一案的标的额达到600万元,之后的强生公司等与西安强森药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的涉案标的额竟然达到2000万元之巨。这一数值几乎可以与中东部地区同类案件相比肩。与传统案件相比,知识产权纠纷案值的急剧飙升已然成为现代企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类型上,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据统计,近年来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类型呈现多样化发展的态势,其中包括有关侵犯网络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投资纠纷等为代表的专利纠纷案件;以驰名商标认定、网络侵犯商标权案等为代表的商标权纠纷案件。此外,还有一些涉及新兴技术的案件,如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新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不断涌现,也给西部地区各级法院的专业审判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正是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国已率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这一试点将来也可能会给西部地区提供一定的启示。[4]

    (四)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受案量增长明显且审理难度急剧增大

    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报数据来看,近年来,从新受理案件的全国分布情况来看,传统上案件基数较大的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如东部沿海地区,有受案量增长放缓的趋向。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由于历史上案件基数较小,因而呈现出受案量增长相对较快的态势。其中,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增幅尤其明显。特别是其中涉及的前沿科技问题等新型疑难案件,使得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5]涉外知识产权审理的专业化要求也因此大幅提升。

    二 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我国西部十二个省区近年来做出的一审、二审共56宗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文书的研读和分析,笔者大致分析出了我国西部地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总体脉络,并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