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宏观政策。而把它简单理解为通过行政手段在大型国企中混入私有资本的概念(以下简称“资本混合型企业”)不仅张冠李戴,而且这种概念本身存在诸多科学性问题。
首先,从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看,混合所有制经济(Mixed Economy)指在一个经济制度中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企业)共同存在(Pollin,2007;Reisman,1994),其比例按照国家的社会制度性质、价值观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经济发展目的而定(Schiller,2010)。比如,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有生产资料为全民共同所有的国有企业,又有私营和外资企业,这本身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其次,由于所有制形式不同,这些企业的性质不同、社会功能与经济目的不同、资本来源不同、资本结构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市场操作不同,效率效益的衡量标准也不同,共同在一个经济制度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最后,任何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都只是手段,必须和企业性质、目的保持高度一致。
很显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指的是在一个经济制度里存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而不是在一个企业中把具有上述诸多不同的企业资本混合在一起。那种把中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解为在大型国企中混入私有资本,让私人老板成为国企资产、资本、资源、资金的所有人之一是在概念内涵上偷梁换柱,即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偷换成所谓的“资本混合型企业”。有鉴于此,我们从企业性质、资本结构、宏观和微观目的角度,运用包括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金融学、财会学、企业法律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内的交叉科学方法,对这种“资本混合型企业”进行分析,揭示其伪科学性本质。
一 从企业性质看“资本混合型企业”的决策科学性
从决策科学看,任何一个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都必须与企业性质保持高度一致。比如,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不能通过组织形式或手段实际进行营利性活动。那么从共性看,企业性质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从特性看,中国大型国企的性质又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从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企业法律学、财会学以及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基础构成看,现代企业(资产)由股权资本和债务资本构成,正是这个股权资本的来源决定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性质。
1.什么是股权资本
股权资本指企业依法取得、长期拥有、自主运用的自有资金或权益资本,是企业所有权及其性质的根本基础与法律依据。企业的股权资本主要来自:①企业成立前为其创建所付出的全部预先劳动、代价、价值创造、基础打造以及由此形成的原始积累;②企业因缺乏自有资金无法成立时所采取的直接上市或吸收投资(如中国政府对国企发展的资本投资)等“集体资本”;③企业成立后价值创造中的留存收益加大和企业资产增长(如中国人民几十年为国企的高积累、高发展而承担的低收入、低消费、低生活,不仅扩大了国企资产,而且使这个资产的扩大主要来自股权资本的增加),或认股权证筹资(如全国人民为发展国企认购国债)等。根据上述概念内涵和中国特性,中国大型国企的创建和资本积累既包含了1921年7月1日起所有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的民众为一个新的经济、社会制度建立(大型国企建立的绝对必要条件)所付出的奋斗、牺牲和代价,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几亿人、几代人、几十年在高积累、高建设、高发展、低工资、低生活、低消费(三高三低)条件下的艰苦创业。从中国这个“国企创业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也从西方市场经济概念看,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同于在国企里混入私有资本所有权的概念明显背离了由国企股权资本来源所决定的国企性质。
2.什么是债务资本?
债务资本作为现代企业构成的另一部分,指债权人(如银行、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的短/长期贷款。企业如本身资金充足且可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并不一定需要。在中国,大型国企今天并不缺乏这种扩大再生产资金,即便缺乏,根据其性质也应首先依靠以下渠道和手段。
(1)政府对企业的追加投资(如在关系到人民福利、属于全国人民共同占有的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方面;如果政府没钱也可以像罗斯福新政一样采取“为广大人民利益赤字”的方法)。利改税之前30多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