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第一年。这一年举行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了新的扶贫开发战略。中国政府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主战场,投入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资源,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攻坚,力争到2020年全面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大幅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一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国家扶贫战略,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2010年全国农村扶贫标准为1274元(人民币,下同)。根据这个标准计算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26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2.8%。[1]中国农村扶贫的成就和进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扬和一致认可。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以2011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为标志,中国农村扶贫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2]
第一,扶贫标准大幅提高。在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央宣布,国家扶贫标准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比2009年增加92%。[3]新的扶贫标准大体上相当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贫困标准。根据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日均消费低于1美元属于“极端贫困”。[4]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扶贫标准将逐步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实行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5]今后,国家不再逐年公布扶贫标准和扶贫对象规模,只公布该群体收入增长及相关减贫情况;衡量扶贫工作成效主要看扶贫对象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而不是贫困人口减少的情况。国家扶贫标准主要用于贫困监测、工作评价和对外宣传。[6]
第二,扶贫目标进一步提高,扶贫内容更加全面。经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多年努力,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即使贫困地区最贫困的居民,也能基本保证不挨饿、不受冻。在此基础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更高的扶贫要求,把扶贫的内容扩大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明确规定未来10年扶贫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7]
第三,扶贫战略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长期以来,中国的扶贫战略是以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中心,全面减缓农村贫困。但是,贫困不仅是一种经济和社会现象,而且还是一种自然现象。中国农村贫困与自然地理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连片地区,如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以及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对这些连片贫困地区实行跨越行政区划的整体开发,成为中国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点。
二 2011~2012年农村扶贫开发的新特点
进入新阶段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力度明显加大,速度明显加快。2011~2012年农村扶贫开发和生存权、发展权保障特点鲜明。
(一)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
首先,国家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扶贫开发领域。在2011年国家预算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6亿元,支持集中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实施扶贫攻坚,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比上年增长17.7%。[8]这个预算得到充分执行,实际支付扶贫资金314.1亿元。[9]2012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大幅增加了综合扶贫投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372.86亿元,增长了18.7%。同时,为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安排了奖补资金160亿元。[9]201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彩票公益金总量从2010的1.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5.25亿元。[10]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