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9月 |
本报告结合目前中国互联网的使用情况,重点分析国产动漫品牌在互联网上的传播现状与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其主要观点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使用增加,动漫品牌应针对移动端的传播特性,量身定制相应的内容;低幼年龄段、中西部地区、乡村地区使用互联网较少,是导致“网生IP”与“非网生IP”之间气质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互联网传播过程中,存在着对目标观众规模的错误估计、宣传策略失效、品牌负面认知较多、缺乏有效应对口碑危机的措施以及知识产权易受侵犯等问题,此时应将管理团队年轻化,并及时针对新出现的传播渠道调整内容形态,必要时也可重新为互联网量身定制新品牌,以增强与受众之间的亲和度。另外,针对频繁发生的舆情危机,要做好预警工作,恰当、公开、及时公布现状,并做好对舆论热点、舆论领袖的跟踪工作,以防危机扩大化;对于知识产权易受侵害的问题,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各种保护措施,并明确保护的界限。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可以说,“互联网+”的提法把其他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由于动漫内容具有虚拟的、信息化的、初始生产成本高但可以极低成本批量复制的特性,与传统制造业需要处理从线下到线上、从实体到虚拟的差异不同,可以说动漫品牌更适合在互联网上传播。但是,虽然已有不少爆红于网络的动漫品牌,但还有更多动漫品牌要么在互联网上传播影响力极弱,官方微博形同虚设;要么品牌认知广泛但容易引发口碑危机,在危机来临时又缺乏合适的应对方案,导致大量“粉转黑”的现象出现。这些问题,都是互联网时代的动漫工作者经常遇到且必须解决的障碍。如果动漫内容不能适应互联网的传播方式,即使在传统平台上取得了胜利,这种胜利也是短暂的;随着传统传播平台的逐渐弱化,青少年儿童“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动漫内容如何在互联网上借力传播,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 中国网民使用互联网的基础情况
(一)网络使用基本情况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崛起,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为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以2013年美国2.683亿互联网用户计算,中国网民规模是美国的2.4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互联网的巨大市场空间和品牌传播潜力(见图1)。
从使用方式上看,截至2014年底手机网民数量为5.57亿人,较2013年增加5672万人,我国手机网民增长速度快于总体网民增量,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85.8%,使用手机支付功能的用户占手机网民总数的38.9%,动漫品牌在移动端的消费潜力值得重视(见图2)。
图1 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图2 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网民比例*
(二)东西部、城乡间互联网普及率的差异
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网民数量超过千万规模的达25个,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达12个。分经济区域看,东部地区10省中,有8省的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中部地区6省中仅有1省,西部地区12省中有2省,东北地区三省中有1省,不同经济区域间互联网普及率差异非常明显。[1]
从城乡差异上看,农村网民占比27.5%,规模达1.78亿人,较2013年底增加188万人。城镇网民增长幅度较大,相比2013年底增长2929万人,城镇网民的增长速度超过农村网民。尽管农村地区网民规模、普及率不断增长,但是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异仍有扩大趋势。
这种不同经济区域间、城乡之间互联网普及率的差异,是影响“网生IP”与“非网生IP”(指作品在哪个媒介平台上开始流行)气质的主要原因之一:“非网生IP”往往较“土”、可能会具有中西部地区或乡土文化的特色,但移植到网上就容易不适应、会得到负面评价,而网生IP则更新潮,更符合大城市的文化偏好。
(三)网民年龄结构
2014年,我国网民的年龄构成中,以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1.5%。与2013年相比,4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网民比例有所增加,而19岁及以下青少年儿童网民的比例有所降低,主要来自网民数量提高的同时中老年使用者的增量高于年轻人,而致使年轻用户的比例下降。对于主要针对低幼及青年观众的动漫产业而言,互联网上活跃的10~39岁网民群体比例合计达到78.1%,这一比例的较高对于动漫文化的普及和动漫品牌的传播是有利的;不过,这其中又有不少曾在儿时形成过对日本动漫的观看习惯,导致网民对日本动漫风格作品的接受度高于电视动画观众(见图3)。
图3 中国网民年龄结构*
(四)网民视频观看习惯
从视频观看习惯上看,2014年网络视频用户整体规模仍在增长,但使用率略有下降,手机视频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仍然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已明显放缓。近两年,用户在PC端收看视频节目的比例持续下降,而手机端的比例则在持续上升。截至2014年12月,71.9%的视频用户选择用手机收看视频,其次是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使用率为71.2%,手机成为收看网络视频节目的第一终端。平板电脑、电视的使用率都在23%左右,是网络视频节目的重要收看设备。[2]
由于手机已超越PC成为收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