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
Keywords: | CommunityProblemReformGovernance |
一 北京社区建设的成效
北京的社区建设至少有三个层面的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区建设更实了,“九通一平”到位了。社区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十大类60项内容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截至2014年底覆盖68%以上的城市社区。通过市区两级加大投入,86%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通过实行大学生社工计划,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优化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提升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素质。
第二,社区运行体制机制有了新探索。通过推动社区居委会和服务站职能分离、设置分立,减轻了居委会的事务性负担,为促进居民自治腾挪了空间。通过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城市管理网、治安网“三网融合”,有效整合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截至2014年底,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覆盖302个街(乡镇)、6190个村(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
第三,社区治理格局更加包容、更富活力。社会动员工作深入进行,居民自治取得新成效。像东城区六条社区探索的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改变了过去居委会“三年一选、一年一会、议行合一”的弊病,丰富和发展了基层民主;像朝阳区的街道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制度、门头沟区的社区区域化党建制度、丰台区的市民劝导队制度等,充分调动了属地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基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建立。
二 社区建设中的问题
跟国内其他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相比,北京的社区工作是富有成效和具有特色的。找到了一条切合首都实际的社区治理路子,很多基础性工作具有远见。但与此同时,社区治理依然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积极回应一些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处于不同思想认识的交锋地带,不辩不明,很多新政策的起点和老政策的拐点最容易发生于此。只有做出充分的论证,才能不断完善反映社区一般发展规律和居民现实需求的社区治理模式。
比如,行政力量下沉到社区的边界和尺度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居委会面临的角色危机和超载现象。作为法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本应更多地承担居民自治代言人的责任,却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准行政组织,承担大量的协管任务,被事务性工作搞得分身乏术。即便把居委会同服务站划分开来,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目前居委会这种“半神半人”的身份,将来的转型方向到底是把它彻底推向社会?还是干脆一把揽入行政体系,在社区另建一套自治体系?
比如,最能反映居民自治需求的基层组织形态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居委会制度到底还有多少意义容量以及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问题。在所谓五年(1954~1958年)居民工作“黄金时期”里,不少职工、在校高中生业余时间都爱往居委会跑,大家把居委会当成家,觉得在那做点贡献有光荣感。试问今天还有多少居民跟属地居委会打过交道,恐怕多数还不知道居委会在哪里办公。在这样的情势下,上海等城市在一些新建商品房小区干脆不设居委会,只组建业委会的做法是否代表了新的趋势?总是试图通过改造居委会来促进自治是否有一点“盘活存量资产”的味道?
比如,居民对社区公共生活的冷漠和社区参与不足的问题。在参与内容上,娱乐性参与偏多,公共事务决策性参与非常缺乏的现状,是否代表了一种健康的“新常态”?在参与主体上,参与社区生活、关心社区事务的主力军并不是高知高素质群体,反而是“老弱病残少”,这种去精英化的参与现状是否会削弱居民自治可能释放的总体能量?在参与方式上,不少居委会为了提高社区活动参与率,要么向享受低保和残疾保障金的家庭摊派名额,要么发放纪念品来提高人气,这种做法是否与社区参与的本质南辕北辙?
有关问题不必逐一列举。社区治理所面临的这些尚待解答的困惑,有一些是时代命题,有一些是共性难题。北京的社区治理要立足市情实际给出自己的答案。在解题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深层次的理论探讨。其实,不管问题多么纠结和复杂,千头万绪背后始终有基本的问题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其中,它们反映了社区治理的本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