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
一 经济增长是休闲发展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休闲产业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之间有着紧密相依的关系。按照国际经验,一个国家人均收入超过1000美元,观光旅游需求将急剧膨胀;人均收入达到2000美元,对休闲的多样化需求将基本形成;人均收入达到5000美元,度假需求就会普遍产生。从表1可看出,2011年中国人均GDP突破5000美元大关,旅游度假有望日益走向大众化,全民休闲度假可望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表1 1999~2014年中国以美元折算人均GDP的大致估算值
中国休闲业已经具备大发展的经济基础。但值得关注的是,收入增长只是体现了国民财富水平,潜在需求并不必然是现实需求。换言之,收入增长并不必然会转化为消费增长和休闲分配增长。从表2可看出,中国历年人均消费水平较低,其中农村消费又远远低于城市消费。
表2 中国历年人均消费水平
只有收入分配才能形成休闲内需。更进一步说,收入分配有各种对象和各种主体,也有多种途径,只有有效的、民生性的收入分配才可能促成大众休闲。收入高只是休闲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要实现休闲业的发展,还需要深入探讨与收入分配相关的其他制约因素。为此,本文提出,只有休闲分配常态化,中国休闲业才可能实现稳定增长和快速发展。探讨休闲分配常态化的机制及中国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中国休闲业发展,扩大休闲内需具有重要意义。
二 休闲分配涉及三个过程和多个主体
(一)休闲的三次分配过程
包括休闲支付在内的国民收入首先要由工商企业(假定农村生产方式也是一类企业经营形式)创造,这可称为收入的原始获得阶段。企业越有实力,经营越有效率,经济越发达,休闲就越有支付基础。国民财富经由工商企业创造后,通过多类途径进入5个经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自身、消费者(即劳动者,也叫私人)、社会(以各类社会组织为代表)、他国,从而形成政府收入、企业收入、消费者收入、社会收入、国际收入,这可称为收入的一次分配。此分配过程只涉及整个收入的分配,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休闲分配,但明晰了休闲分配的可能途径和可能来源。
休闲作为消费品,有其私人和公共属性。休闲消费首先是私人的,是为了满足个体的需要。彰显个性、回归个性、释放个性、解放个性是休闲的本质。同时,正因为人是群体性动物,并且现代任何经济活动脱离不开公共基础设施,所以人类的休闲消费越来越具有公共品性质。正是基于此,在休闲分配时,一方面要考虑私人消费品分配,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公共消费品分配。前者如个人旅游度假支付,后者如休闲广场的建设。休闲的二次分配仍停留在收入层面,但涉及收入的公共品分配和私人品分配,相应地也明晰了休闲的公共分配和私人分配(有个比例问题)。每个主体都可能涉及私人分配和公共分配的问题。比如政府既对公共分配负责(如国家的转移支付),也对私人分配负责(如给公务员发工资、提供待遇),政府是典型的公共品和私人品兼营。企业也如此,除了企业主获利,还要给政府纳税,给工人支付工资,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消费者收入中更多向私人品倾斜,但仍然有社会责任支付部分,如捐助。社会组织更多分配公共品,但也需要为本组织的生存分配资源,为员工支付工资福利。
为何消费者收入和休闲分配之间还有最后一道鸿沟,即第三次分配?原因很简单,比如个人获得收入后,还需要确定用于休闲的比例,有的人可能用收入的大部分进行休闲,有的人可能将钱全部用于他途,这相当于剥夺了自己的休闲分配,如当前一些“房奴”,为支付房贷而被剥夺休闲分配。对政府而言,其公共收入和最终的休闲分配之间环节更多,大量休闲转移支付需要通过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多个环节,至于最终有多少休闲支付被转移到政策对象手中往往不得而知,转移支付的有效性也常常是公共财政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休闲的三次分配过程可简要概括为图1。
图1 休闲的三次分配过程
(二)各主体在休闲分配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没有财富,谈不上休闲支付,但有了财富,休闲分配过程仍然漫长。要促进休闲消费,以达到休闲促内需的政策目标,还需要提高休闲分配的有效性。财富创造过程和分配过程是收入研究的两个方面,两个过程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且比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