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8月 |
社会工作是与政府行政和市场行为并存的人类系统,由专业部门和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个人、团体、社区、社会等与其外在环境的互动关系,借助专门技术,帮助工作对象改变或推动环境改变,促进两者达到“适应性平衡”(Rothman,1994)。
社会工作是一个依托理论并注重实务的社会服务职业和社会科学学科。在萌芽阶段,它是一种个人化慈善,是中上阶层人士出于人道主义和宗教信仰而对不幸者进行施舍;在发展中期,它演化为一种由社会团体和政府提供的组织化帮助,主要缓解经济困难及其导致的问题;在成熟阶段,它成为由社会服务机构和政府推行的专业化服务。在社会工作的发展过程中,工作对象由贫困人群,扩大到一般市民和强势人群;帮助类型由物质扩大到货币和服务;专业技术由个案工作扩大到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政策;工作目标由关注案主问题的解决扩大到关注推动制度的调整。在社会工作逐步演化为与医生、律师、会计等职业相类似的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学科也发展为由基础理论、价值体系、微观社会工作实务、宏观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研究等构成的学科系统,成为国际一流大学社会科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价值观是人对人、事物和世界是怎样和应怎样的看法和观念,是社会工作的动力和灵魂。Skidmore、Thackery和Farley认为,“社会工作有三个前提,即:人十分重要;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人会产生个人、家庭、社区等问题;某种方法可以舒缓这些问题和改善人的生活”(1994:3)。这三个前提本身就是社会工作对人、人与他人、人所在系统及工作手法的态度。广而言之,在社会工作中,人类需要及贫穷的测量取决于界定者的思路;追求社会公正的目标离不开对公正的看法;资源的发掘与整合源于服务主体的认知;决定工作策略的意识形态正是对国家、市场和社会关系的观念组合。因此,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在实践者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反映,提供专业实务的方向和指导”(Compton & Galaway,1984:68),并对服务对象、干预框架、实务策略及成败界定等具有关键影响。
一 价值观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是一个众说纷纭且不断发展的专业领域。有些学者笼统地论述了社会工作的价值问题。如,Baretlett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表现为:个人应该受到社会关怀;个人与社会相互依赖;个人对他人负有责任;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独特偏好;民主社会的本质在于使每个人的潜质得以充分发挥,并通过参与来尽社会责任;社会有责任提供机会,让每个人克服困难,达成自我实现(1958:6)。有些学者则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界定为由不同部分组成的理念系统。如,Pumphrey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目标分三类:其一表现在文化层面的社会公正、社会变迁和基本人类需要的关系;其二体现于专业人员的内部关系;其三显示为社会工作者理解和回应案主需要(参见Reamer,1995:894)。Levy则将之归入另外三类:如何看待人,如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有进行结构性改变的能力和动力,人需要归属,人具有独特性和共同需要,等等。如何看待人们偏好的结果,如社会有责任为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机会,社会有责任提供资源和服务帮助个人满足需要和避免问题,社会有责任提供平等机会参与社会生活,等等。如何看待对待人的倾向性手段,如人应该被视为有价值和尊严,人有权自决,人应该被鼓励参与社会变迁,人应该被视为独特的个体,等等(1976:34~42)。Reamer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以分为对群体长期目标有指导性的价值观和有关特殊和短期目标的价值观:前者如尊重人、平等、不歧视等,后者如案主的健康权、提供住房等(1995:894)。可见,“如果认为社会工作日常面对的道德问题保持静止状态,这将是一个错误”(Reamer,1995:893)。
鉴于社会工作是一个推动人和环境之间适应性平衡的专业和职业,笔者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以归为对“人”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两类。关于“人”的价值观至少体现在:人有与他人平等的价值和尊严;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独特偏好;人都有动机追求美好生活,也有进行改变的能力;人需要归属,需要互助成群;人除对自己负责外,也要想到其他人。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至少表现在:社会应该让每个人有公平公正的机会,让每个人发挥潜能,参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