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近年来,安徽省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但与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尤其与沿海地区及邻近省份如山东、江苏、浙江等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10年初,安徽全省生产总值列全国第14位,人均GDP在全国各省中居第21位,如果加上4个直辖市,全省人均GDP位列第25位,相对位置较为落后。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各种落后性别观念仍影响着安徽妇女事业的开展及安徽妇女自身的发展,总之,安徽省在经济发展水平、自然人文环境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特点使安徽妇女发展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既表现出一般共性又呈现出区域特点。
一 安徽妇女社会发展现状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两性健康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女性人口占安徽总人口近半数,是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十年,安徽妇女在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安徽妇女的经济地位显著提高
就业是民之根本,妇女的成功就业是提高其经济地位的主要途径之一。安徽省妇女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的经济地位有了显著提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自2000年以来,女性就业人数上升势头明显,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岗位层次提升,就业途径多样化,创业机会增多;其二,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与男性趋于平等。
数据显示,到2010年年末,在全省就业的4050万人中,女性有1900万人,比男性仅少6%,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7%。同时比2000年的女性就业人数增长了18.7%。其中城市女性的就业率比2000年提高了2%。[1]全省女性中18~64岁的女性在业率为74.3%,其中城镇为64.3%,农村为82.1%;[2]2010年,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7万人中男性有19万,女性比男性少33%,再就业比例达到40%。[1]女性就业的产业结构更加多元化:在业女性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比重分别为53.2%、30.5%和45.6%。7成以上女性就职于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在职女性中在商业服务业、生产工人和农业劳动者的比例为20.4%、15.0%和47.1%。[2]女性的职业地位有所提升:2010年全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为36%,比2000年增长了4个百分点且其比例超过男性;[3]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36%。[4]并且9.2%的女性拥有专业技术职称。[2]获得职业的途径更加多样化:有38.8%的女性通过劳动力市场获得职业,比2000年提高了23.1个百分点。对于处在农村地区的妇女来说,有79.2%的农村妇女自己名下有土地;超过1/7农村妇女有过外出就业经历或正在外出就业,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妇女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农业的主要劳动力。[2]与此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坚持把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服务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努力探索解决农村妇女贷款担保基金不足、担保门槛较高、贷款额度小等问题。仅2011年,全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7亿元,落实贴息资金1109.98万元,扶持6519名妇女创业就业;[5]5.9%的女性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女性获得商业贷款占57.9%,比男性少2.6%。[2]这些数据,无一不证明安徽省妇女就业创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以下的几个原因密不可分:首先,2001~2010年的10年,是安徽省“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实现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安徽省妇女事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十一五”规划的出台,有关部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到2010年年底,30项主要目标基本实现,达标率(含基本达标)有96.7%。在经济发展领域共有13项小指标,12项达标,一项未达标。安徽省妇女事业呈良性发展态势。[6]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圆满完成,经济实力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这些成就的取得给安徽省妇女广泛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产业支撑,使安徽省妇女就业人数逐年攀升,就业产业结构层次呈现多样化。2010年是安徽省“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