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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综述】 非政府组织与农民工 中国经验

    作者:韩嘉玲 占少华 出版时间:2006年06月
    摘要:

    近两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工的政策,如子女教育、收容救助、工伤保险、技能培训等。这些政策对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中国有1亿多农民工,如果农村另外1。5亿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来,农民工的数量将至少增加一倍。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一些人士开始意识到政府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因此转而去寻找政府以外的资源与力量。非政府组织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将介绍服务于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及现状,并对其类型、经验与挑战进行分析。

    从本文的历史回顾与个案介绍来看,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无论是组织数量、活动资金、雇用人员,还是资源动员能力与服务的人数,规模都比较小。但是,这类组织的出现却为中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积累了积极的经验。总结起来,这些经验包括:(1)与其他类型的非政府组织一样,这类组织创造了一种新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模式,也就是非政府非营利模式。(2)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尤其是农民工自发成立的非政府组织,说明农民工是一个能动的群体,在外界赋予制度或资源条件的情况下,他们能够自我组织、动员起来解决自身的问题。(3)一些组织在自身的项目理念中引入了性别、教育与民族等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内容。(4)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为各种社会资源的介入起到了“搭台唱戏”的作用。

    关键词:
    Abstract:

    >In the past two years,the government has introduced a series of policies which are favorable to rural migrant workers regarding education for their children,shelter and aid,insurance for work related injuries,technical training etc. These government policies have had a positive impact on changing the disadvantaged status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and on promoting social equity and stability. However,there are currently 100 million rural migrant workers,a number that will at least double if the rest of the 150 million surplus rural laborers also enter the cities. Some have realized that the government may not have the power to resolve these social problems in face of such a massive community and have turned to search for resources and power from sources outside the government.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s)are one such sour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al history and the current state of NGOs which serve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and analyzes the type,experiences and challenges of the organizations.

    As shown in the historical review and case studies presented in this paper,rural migrant worker NGOs are still relatively early stages of their development. However,the appearance of these organizations has created positive experiences for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 In summary,these experiences include:(1)Like other NGOs,these organizations have created a new model for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that is the nongovernmental non-profit model.(2)The appearance of rural migrant worker NGOs,particularly those that are initiated and established by rural migrant workers themselves demonstrates that rural migrant workers are an active community,that they can organize and mobilize themselves to solve their own problems.(3)Some NGOs have incorporated social development content regarding gender,education,ethnicity and other aspects into their organizational philosophy.(4)Rural migrant worker NGOs have been successful in attracting various kinds of social resources.

    Keywords:

    一 背景

    自从1984年户籍制度松动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并同时保有农村户籍及耕地的使用权,这种亦工亦农的身份使他们获得了“农民工”的称谓。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发达的大都市成为吸收农民工的主要地方。农民工是中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产物。农民工进城以后,虽然在就业上发生了变化,但是其户籍身份仍然是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户籍捆绑在一起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同时,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属于跨省市流动,不属于仅针对本地居民财政预算体制服务的范围,而且由于这种外来人的身份,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也得不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保护。更重要的是,由于离开了原来生活居住的社区,他们在社会交往、角色转换、心理调适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所有这些,都使得农民工在需求的满足上存在着大量的空间。这为非政府组织的介入提供了契机。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进入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变革,经济实现了又一轮的高速增长,私营经济从无到有并逐渐壮大。伴随经济体制上的变革,政府的管理职能也开始在资源配置、企业管理、人事任用、组织控制、劳动力市场等诸多领域实行收缩。这些既使得社会产生了成立非政府组织的需求,又为它们的生长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1]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外来的概念。在中国,人们习惯于将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组织、基金会、慈善团体等看成是非政府组织的组成部分。到1989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数量由20世纪70年代末的100多个剧增到1600多个,而地方性社团也从几千个增加到20多万个。到1997年,虽然经过全国的治理整顿,县级以上社团仍达到18万个。而另一类非政府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在90年代迅速发展,在1999年达到70多万个(俞可平,2000)。

    中国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虽然某些地方政府仍将规范、限制农民工的流动作为主要的政策导向,但是一些国际组织(如福特基金会)以及国内一些研究及政策人员却开始关注与帮助农民工。同时,农民工群体自身也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来降低外出的风险,自助互助,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内外两种力量推动了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与发展。

    二 农民工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与发展轨迹

    本文中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是指在中国大陆出现的直接并主要为农民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民间公益性组织。从定义上来看,这类组织有四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或社会性。这类组织不是由政府主持成立的,而是民间社会的自发行为。但是,社会性较强的基层政权(如农村的村庄与城市的社区)推动成立的也属于这一范围;[2]另外,这类组织虽然不包括与政府联系紧密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但包括由这类组织利用政府以外的资源推动成立的组织。二是公益性。这类组织不是营利组织,而是非营利的服务组织。三是直接性。这类组织将直接为农民工提供培训、咨询、维权、娱乐等服务,不包括间接服务于农民工的组织,如一些研究机构、政策倡导组织等。四是针对性。这类组织主要针对农民工及其家庭开展业务活动,不包括在部分工作中涉及到这类群体的组织。

    自1994年始,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资助了一批研究农民工的项目,涉及到农民工的外出动因、规模、影响、生活、就业、权益与健康等各方面。这些研究项目与关注农民工的研究人员一起,不仅推动了对农民工现象本身的深入了解,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将农民工的话题变为公共话题,成为更多组织、人员与资源卷入其中的前提。

    1995年,世界第四次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举办了“非政府组织论坛”。在某种意义上,“是世妇会将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介绍到中国”,“它大大促进了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创建活动”(刘伯红,2001)。在这种背景下,1996年4月,《农家女百事通》杂志社设立了第一个为女性农民工(打工妹)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打工妹之家”。无独有偶,随着国际上对劳工权益及妇女弱势地位的关注,90年代初在港澳台地区也成立了一批关注劳工问题的非政府组织,而一些资助机构也开始资助对劳工问题的研究及对劳工本身的帮助。1996年,专门为女工提供服务的“女性联网”(Chinese Women Network)在香港注册成立,同年,它与深圳南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