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08月 |
一 问题的提出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行动纲领》,提出了性别主流化这一全球性的争取性别平等的战略。根据联合国1997年的官方定义,社会性别主流化是一个过程,是评判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有计划的活动(包括立法、政策和项目)对妇女和男人影响的过程。它是一种将妇女与男人各自的关注和经历整合在设计、执行、监控和评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政策和项目的战略,以保证男女人口能够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其最终目的是达到社会性别的平等。[1]中国是世界妇女大会以后承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49个国家之一。
性别平等本身是一个目标,而追求性别平等的许多措施又有利于其他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虽然社会经济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性别平等的实现,但其短期影响却并不总是那么充满阳光的。主流化战略寻求在对社会政策的评估中始终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重要的领域,并将实现性别平等当作社会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性别意识应当贯穿于整个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中。[2]
在过去的50年间,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促进男女平等成为中国政府一个基本的发展目标,并在许多领域和地方成为一种现实。中国的《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从法律和实践上保护了妇女的权益。与此同时,各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也推动了妇女地位的提高。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按照国际标准相对来讲是高的,这可以从联合国开发与计划署估算的与性别相关的人类发展指数得到证明,也可以从我国较高的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较高的女性预期寿命和女性的婚姻自主权等方面得到佐证。我们应当看到成绩,也完全有理由为此而骄傲。我们不应当妄自菲薄,夸大中国的社会性别问题。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争取性别平等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首先是性别不平等的社会根源还没有铲除。植根于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之中的性别偏见和歧视仍然存在,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中变换着表现形式。其次,中国还缺乏明确的性别理论来指导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现代女权主义的理论在改革开放以后被广泛地介绍给国人,在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等国际机构和全球运动的推动下,性别意识至少在学术界中得到了较大的推广,但广泛的社会性别意识还非常薄弱,人们刚刚开始致力于建立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本土化的社会性别理论。第三,中国社会由改革开放所引发的巨大变革使得理论的建立更加迫切,而又更为困难,妇女问题常常被简单化为经济参与问题。其结果是,中国实行的许多社会政策对于整体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一些政策对妇女地位的负面影响常常被忽视,或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政府有关妇女的政策经常缺乏一致性,也经常与其他社会经济政策发生冲突,从而减弱了为提高妇女地位所做努力的效果。
二 社会政策的社会性别视野
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实行一定的社会政策。如果从1834年英国的“济贫法案”算起,现代国家的社会政策已经有170多年的历史。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今天政府实行的与经济政策相对应的社会政策已经今非昔比,其涵盖的内容和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广泛,由此也导致社会政策的多种定义和学者们为此进行的研究和争论。但一般研究者主要将社会政策看作一种干预行为,是政府借助对市场功能进行修正以更有效地配置卫生保健、教育、住房、收入维持等有关资源,并进而影响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3]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习惯于将社会政策当作是主导的经济政策的补充,而忽视其对经济发展的内在的推动作用。实行社会政策的一个主要目的是通过政策干预来进行收入再分配进而实现社会平等,也正是这一目的使得社会政策和各种社会福利项目被认为是与经济增长争夺资源、扭曲了劳动力市场、鼓励懒汉等等,从而使得社会保障和福利常常仅仅被当作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其对经济发展所能发挥的促进或阻碍作用则被忽视了。社会政策也只是被当作平衡“平等与效益”关系的工具。同时,在讨论社会政策时,又往往由于社会政策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而失去其对于经济增长的长期影响和在资源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