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一 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一)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指标体系结构
从“现代都市农业素质”和“现代都市农业效率”两大方面,构建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现代都市农业素质,主要评价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保障条件,包括农民主体、物质装备、科学技术和经营组织四个方面;现代都市农业效益,主要评价广州市都市农业现代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2.指标及其现代化标准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何时实现了现代化,这是现代化的进入“门槛水平”;实现现代化之后,还要继续向纵深发展,这是现代化的“发达水平”。我们制定的广州市都市型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是现代化的“门槛水平”,而不是现代化后的“发达水平”,因此,制定广州市都市型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般农业与都市农业存在共性,一般农业的现代化与都市农业的现代化也存在共性,因此,评价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必须借鉴一般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评价,包括指标的选取和现代化标准。进一步看,广州市属于广东省,是珠江三角洲的一员,评价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要重点参考和借鉴已有的关于广东省和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的研究成果,具体说,就是广东省政府制定的《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珠三角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华南农业大学傅晨教授制定的《广东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评价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必须借鉴珠江三角洲和广东省农业现代化评价的指标选取,没有必要全盘推倒,而是进行个别调整。例如,在《珠三角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广东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中,没有反映都市农业文化传承和教育功能的指标,就需要增补。
其次,评价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必须借鉴珠江三角洲和广东省农业现代化评价的现代化标准,没有必要全面提升,而是进行个别调整。例如,《珠三角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评价农民收入的现代化标准是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万元(现价),傅晨教授设计的《广东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农民收入的现代化标准是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000元(现价)。都市农业的产品针对城市需求,具有相对较高的价值,都市农民的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根据《广州统计年鉴》的统计资料,2010年广州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已达到12675.55元。显然,《珠三角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广东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农民收入的现代化标准都相对偏低,需要调整。
有人也许会怀疑或担心,借鉴参考已有的珠江三角洲和广东省农业现代化评价的标准,制定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标准,是否降低了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必须强调指出,要认真分析已有的珠江三角洲和广东省农业现代化标准的合理性,要充分地认识到目前广州市都市农业还没有实现现代化。我们制定的是广州市都市型农业进入现代化的“门槛水平”,而不是现代化后的“发达水平”。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是好高骛远。人为地抬高广州市都市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标准,可能“好心办错了事”。用人为抬高的标准来评价实际工作,不仅不切合实际,而且可能低估发展的成就,挫伤农民群众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的积极性。农业现代化是发展的,当广州市都市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以后,进一步迈向“发达水平”,那时,对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标准进行调整提高,才是真正的与时俱进。
3.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我们设计的广州市都市型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我们从现代都市农业素质和现代都市农业效率两个方面,分别选择指标,并对指标的现代化标准定义如下。
(1)现代都市农业素质
①现代新型农民。现代都市农业的生产主体是现代新型农民。现代新型农民是一个质量指标,可以从文化程度和科技素质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但是,科技素质的内涵难以界定,尤其是基础统计数据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