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制度建设和创新是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十七大以来,陕西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结合陕西实际,注重制度设计理念的科学化、内容构建的系统化、执行的规范化,不断推进制度创新,通过连续数年的制度建设“调研年”、“创新年”、“执行落实年”和“深化提升年”活动,先后推行了以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为代表的10余项反腐倡廉制度,这些制度符合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基本要求,标志着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十八大后,面对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反腐败形势,陕西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反腐败成效取信于民,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 陕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探索历程
陕西历届省纪委立足本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反腐倡廉重大工作部署,既注重贯彻落实,又注重探索创新,在各个阶段都取得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实际效果,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证作用。特别是十七大以来,陕西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为重点,尊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先行试点、逐步完善、认真论证,然后在全省推行,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飞跃,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2007年,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深入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按照中央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陕西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进行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在分析了陕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陕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标志着陕西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一个继往开来的新阶段。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陕西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制度的保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一阶段,基本理清十一届省纪委在全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的思路和重点。
2008年初,在省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郭永平书记就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此后,省纪委围绕40个调研题目,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活动,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做出以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来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在调研不断深入进行的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探索,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和制度措施,及时进行研究、总结,不断改革完善,形成制度成果。一些来源于基层的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激发了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
2009年,省纪委在充分运用前期调研成果和总结提升各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先后对延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市、县、乡(镇)创造的制度经验,进行再总结、再提炼和再完善,在经过充分的理论和实践论证之后,在全省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创新年活动”,当年先后推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等“五项制度”,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2010年初,正当陕西不断深化2009年推出的五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谋划新一年反腐倡廉建设部署之时,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要求。胡锦涛同志的讲话,鼓舞了陕西在反腐倡廉制度方面的探索热情,根据中央精神,当年省纪委提出继续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