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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12~2013年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报告

    作者:长沙市两型办 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摘要:本文是关于2012~2013年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报告,首先是关于2012年两型社会建设情况,然后提出了2013年两型社会建设思路。

    2012年以来,长沙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以率先建成两型城市为目标,在能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整治、两型产业发展、示范片区建设等领域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两型社会建设情况和2013年主要思路如下。

    一 2012年两型社会建设情况

    (一)继续推进资源节约模式和机制创新,资源利用效率有新的提高

    1.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和制度“双创新”

    完善立体开发城市建设节地、农民高层公寓式安置节地、工业园区高层(多层)厂房节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地、城市道路设计调整节地等既有节地模式,积极探索公共资源共享、土地集约经营、农村宅基地跨行政村流转、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整理利用等新的节地模式。在此基础上,抓好全市建设用地和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考核,研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农村“空心村”改造等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创新。

    2.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和管理机制“全覆盖”

    抓住国家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契机,建立资金管理与节能减排完成情况挂钩机制,争取了201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4.41亿元,即将启动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市完成智能节电综合改造宾馆酒店109家,每年可节电约3000万千瓦时,综合节电率达30%以上。加强《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实施,实施“能评一票否决”,全年完成“能评”项目16个,节能备案登记项目20个。预计全年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下降5.6%,万元GDP能耗为0.508吨标准煤。

    3.推行节水型城市建设“新政策”

    在省内率先出台了《长沙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从2012年2月开始实施,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按年核定用水量,按月考核,阶梯水价政策出台以来,增强了市民的节水意识,一大批企事业、特种用水单位开始升级使用节水设备。开展16个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对节水示范项目进行引导和补助。

    4.担当再制造领域“探路者”

    以宁乡经济开发区、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为依托,建设长沙再制造产业基地,获批全国首批两家示范基地之一。重点完善逆向物流和旧件回收体系,着力提升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机床、轨道交通设备、医药器械、高档数码产品、家电等七大再制造能力,“十二五”期内规划项目70多个,规划产值170亿元,2012年获批国家支持资金2000万元。

    (二)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环保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

    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与上年比,长沙市2012年化学需氧量削减2.2%、氨氮削减1.7%、二氧化硫削减0.8%、氮氧化物削减0.7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53%,排中部省会城市第一名。

    1.继续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新港、暮云、坪塘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突出完成湘江长沙段主城区内截污工程,基本实现城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截污、全处理。将湘江长沙段各支流全部纳入库区水环境安全保护区,实现自动化、标准化全流域监测;开展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圭塘河“五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生态补水、河道疏浚、污染治理、水源涵养和绿化等工程。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7%,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湘江出境水质常年优于入境水质。全面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畜禽污染、集镇污水、农村垃圾三大污染治理为突破,已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开工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30多个,李克强总理对农村环保“长沙模式”作出了重要批示。

    2.创新河流生态补偿机制

    出台了《长沙市境内河流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对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等跨行政区域河流开始实行断面水质监测,交界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超过水质控制目标,上游区、县(市)给予下游补偿,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800元/吨,氨氮900元/吨,由各区、县(市)政府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偿资金,按要求上缴市财政。

    3.强化空气质量监测

    率先全省落实空气质量新标准工作,目前,包括清洁对照点在内的10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已经完成PM 2.5、一氧化碳、臭氧等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开始试运行,首次向市民发布PM 2.5数据。

    4.率先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