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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国家庭户规模和结构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

    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数据对家庭户内同住人口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分析,探讨居住、婚姻和生育等因素的影响,从而提出家庭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为完善家庭政策提供建议。研究显示,由于婚姻、生育、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家庭户同住人口规模已经降至3人以下,户内代数以1代为主,家庭同住成员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单人户的比例较高。在新的形势下,应围绕家庭进行一揽子的改革,包括统筹协调多部门出台支持按政策生育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发展工作。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data from the 2014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to carry out analysis on the household scale and structure,and explore the relation and influence among living arrangement,marriage,and childbearing. The paper also proposes problems facing the process of family development,and provide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family policies. The study shows that with the effect of marriage,childbearing,and migration,the household scale has decreased to three persons who belong to one generation. The structure of household is often composed of the core family members,and there is a high percentage of single person household. Under the new situation,a comprehensive reform should be carried out regarding family policies,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be coordinated to support the new childbearing policies. Furthermore,family service system should be constructed,and family development policy should be promoted.

    一 问题的提出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推动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历了巨大变化,家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家庭发展能力和家庭发展政策日益引起学界的关注。[1]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研究人员更加关注人口学过程和结果的决定因素。随着以户为单位的调查数据日益普遍,研究从关注个体的行为转向强调家庭行为,从而为提供更好的服务,制定和完善以家庭为指向的政策。[2]在大多数社会里,家庭在商品生产、分配、消费和人口再生产、社会化子女以及同住和财富转移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3]

    为了解各类家庭及其成员在经济、社会、健康、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过程,追踪家庭发展过程中家庭形态、结构、关系和功能的变化特征和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揭示现阶段家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定和完善家庭发展政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支撑,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开展了首次“中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以下简称“家庭发展追踪调查”)。

    家庭规模主要反映了家庭成员的多少,而家庭结构则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4]它们的相互作用微观上对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就业、收入、消费、居住、婚姻、生育、健康等产生影响,宏观上对社会消费行为、商品供给、市场需求以及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而且用家庭户的考察数据也比使用人口数量有更强的解释力。[5]本文侧重对户内规模、户内代数和户内家庭结构进行描述,并以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进一步探究居住、婚姻和生育等因素的影响,进而探讨家庭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家庭政策提出建议。

    二 概念界定与数据来源

    (一)概念界定[6]

    在家庭研究中有三个比较接近且容易混淆的概念:家庭、户和家庭户。首先,家庭和家庭户的内容在不同国家和时期有所不同。家庭是有着血缘、领养或收养、婚姻关系的人口构成的基本社会单位,其成员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家庭强调成员之间的位序和关系。家庭人口的边界相对比较模糊,不同家庭成员的回答可能包含人员数量有所不同。

    家庭户是相对于集体户的统计上的概念,明确界定为依据亲属关系而共同居住在一起的人。然而,家庭户人口在实际操作时,不仅涉及人口的居住空间和时间问题,还涉及亲缘、血缘关系。在人口普查和相关调查中,家庭户人口一般以家庭常住人口为边界,包括离开本户不满半年的人口。

    一般来说,分享住所(或一部分住所)和至少分享一些资源是界定住户的条件;而共享资源,即家庭追踪调查中的同灶吃饭也可以作为界定住户的标准,还有将共同居住作为界定住户的标准。共同居住的户内人口不仅强调成员之间血缘、亲缘关系,而且兼顾经济上的关联,是调查时点上居住在本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人口。

    为了描述真实的户内居住人口情况,本文使用户内人口数来计算同住家庭人口规模、同住家庭成员代数和同住家庭成员结构(分别简称为户规模、家庭户代数、家庭结构)。

    (二)数据来源

    家庭发展追踪调查设计为追踪调查,本次调查是首轮调查。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233个地(市)、321个县(市、区)、1560个乡(镇、街道)的1625个样本村(居),覆盖内地的所有省份、70%的地级市、11%的区县以及4%的乡镇。设计样本为32500个家庭。抽样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PPS)方法。[7]调查对象涵盖样本家庭中的户主、配偶及现住本户的亲属,包括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同时,本次调查还将户主及其配偶的上一代和下一代直系亲属以及同住本户的旁系亲属成员作为登记对象,实际登记人口超过18万人,调查包括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在内的个人调查对象近10万人。调查采用面对面的调查方式,由调查员手持加载调查问卷的笔记本电脑或iPad利用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CAPI)进行。调查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保障调查误差可控。[8]

    在本文中,我们利用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数据对家庭规模、结构和关系进行全面分析。在对户人口的定义中,使用调查时点与户主(主持家庭事务的家庭成员)的现居住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成员数,根据户人口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