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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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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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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国农民组织化进程报告

    作者:许欣欣 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摘要:在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指引和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中国农民组织化进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突破:一是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新探索;二是专家、学者团队参与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三是政府牵头,开始以省为单位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主动与供销合作社对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关注。

    Abstract:

    With the guidance of the No.11 Documen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all levels’ effort,the farmers’ association construction has made significant progress. First,the rural supply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 has explored more channels to provide service to peasants. Second,experts and scholars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to the pilot program of the grass root level reform of the rural supply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s. Furthermore,provincial government took the initiative to lead the framework construction of the farmers’ economic cooperative association. Last,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on worked together closely with the rural supply and marketing association. However,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which need to be addressed.

    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数为146.78万家,出资总额326412856万元,成员人数4022万。与上年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与实力上均有所提高,农民组织化进程亦有所加快。然而,2015年中国农民组织化进程中最值得关注与提及的却是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颁发。

    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公开发布,明确指出了在新形势下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强调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必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切实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同时,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利用其“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中央11号文件犹如一阵春风,吹响了构建中国农民合作组织体系的进军号,拓宽了众多关注中国“三农”问题和农民组织化问题者的思路。在中央文件精神的指引和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中国农民组织化进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突破。

    一 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方式上的新探索

    (一)从实际出发,通过土地托管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新方式

    由于许多农民对未来没有把握,即使已外出务工或经商,土地基本不再耕种,也不愿将荒芜的土地流转至他人名下。鉴于此,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以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全省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000多万亩。

    以高密市为例,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在全市规划建设“前庭后院”式的为农服务中心,每处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约3公里,服务农田3万~5万亩。然后,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涉农龙头企业、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为主体,组建“农业技术服务队”“农业机械作业队”等14类大田托管经营服务组织。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托管土地开展测土配方、农机作业、整合土地、良种推广、节水灌溉、统防统治、深耕细作、农产品收储、烘干贮藏、农民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等服务。成方连片的土地和特色农产品基地,由为农服务中心组织作业队伍进行机械化、系列化服务;单一农户要求的托管服务,由相关门店组织实施,进而形成网络化的托管服务体系。截至目前,高密市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已达23.8万亩,打响了供销合作社“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

    (二)以市为单位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破解农民融资难问题

    中央11号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这既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自身实力的现实需要。在中央文件精神指导下,河北省承德市政府借助其被省供销合作社列为“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市”的难得机遇,把构建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明确了“市级筹建承德农村合作银行,县级发展以小贷公司模式运营的农村资金合作社,合作担保、合作保险、产权交易等农村金融合作服务平台,乡镇组建农村资金服务部”的思路,着力打造市、县、乡三级联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涉农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在市级,采取“政府扶持、供销合作社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筹集5亿元注册本金筹建承德供销合作银行。目前,其申报方案已获河北省政府批准,进入国家银监会申报审批程序。在县级,致力于建设以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合作金融平台。迄今为止,已有滦平等4县策划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隆化、围场等4县积极筹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此外,滦平县供销合作社还与县农行、中保财险合作开展了以“合作担保、合作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按照1∶10的比例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