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12月 |
一 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
贫困家庭青少年需求与问题的研究,实际上有两个聚焦点:一是贫穷或不利经济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二是贫穷处境下的青少年发展问题。前者以“贫穷问题”为中心,后者则以“青少年问题”为中心。而这两个问题都是本世纪全世界所关注的主流社会问题,各国都为此殚精竭虑,努力寻求解决的方法,并在国际间通过积极合作、资讯交流、经验分享,共谋对策,来应对贫穷与青少年的问题对社会带来的冲击。
贫穷问题,一直被认为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各国政府在解决贫困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我国虽然目前正在全面向小康社会迈进,人民的生活质量也有明显提高,但快速经济增长也引发了急剧的社会变迁,尤其表现在社会分层结构迅速嬗变,收入差距扩大,从而导致贫困问题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开始凸现出来。贫穷的现象对贫困者本人及其家庭有着十分消极的影响,也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我国贫困群体主要体现为“利益相对受损”(如失业、下岗、待业等)的特征,因此难免会出现对剥夺其利益的群体的敌视和仇视心理,社会也因此潜伏着冲突的危险,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隐患因素(王思斌,2002)。
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我国从1993年探索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9年9月,全国有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2004年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目前由政府直接救济的城市低保人数约2249万,低保家庭约936万户,2004年1~3月全国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1.4亿元,全国低保金发放水平为月人均61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虽然提高了保障对象的生活水平,但对于贫困家庭而言,除了需要解决基本的温饱,同时还需要在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等方面得到社会的帮助,为此北京等部分城市还进一步建立了以大病救助为重点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教育救助政策和措施,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初步构筑起了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社会救助体系。
就青少年问题而言,在个体方面,主要表现为身心发展的适应问题。青少年时期(adolescence period)在生理发展上正好面临急剧的变化,逐渐走向成熟,在心理发展上也正处于自我认同(self identity)与自我概念(self concept)的整合阶段,逐渐走向独立,而在社会发展上面临升学与就业的未来生涯规划的关键期,角色日益复杂化。这一时期的身心发展也是一段承前启后的关键期,一方面延续过去儿童时期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将开创成年人发展时期的各种机会,其间的生活经验对他们未来的成年生活福祉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生活环境方面,“家庭”是青少年身心发展与成长的最重要的初级社会生活场所和领域,家庭中的生活经验对青少年的行为、情绪和认知发展的定型有很大的影响,而青少年生活适应的结构也可以反映出家庭生活的品质。因此,一旦家庭面临经济困境压力,甚至同时发生父母死亡或离婚等危机事件,家庭系统的功能会失去平衡,家庭正常的生活形态就要面对和应付失衡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家庭中的成员尤其是青少年也因而会产生心理困扰和危机意识。总之,不利经济环境和家庭危机事件不仅给青少年带来了强烈的情绪的冲击,还会对青少年未来身心发展产生持续性的干扰,而其间如果适应不良,则会导致青少年的行为偏差,出现越轨与犯罪行为,而危害社会安全。
近年来,各国学者对经济弱势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贫穷不仅意味着生活资源的匮乏,更可能产生社会隔离、两代贫穷等生存机会差异的问题。为此,各国政府的社会救助方案都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协助贫困家庭的子女,鼓励其就学向上,以免贫穷延及下一代。这些措施包括减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学杂费,提供其就学期间的生活补助,尽可能延长其子女就学时间,推动早日脱贫等等。我国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集中在教育救助方面。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颁布了《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教财[2001]117号),提出通过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俭学等多种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尤其是完成义务教育过程。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