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郡县治,天下安。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十七届三中、十七届四中、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均做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体制试点的部署。安徽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的部署,2011年3月,做出了推进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确定广德、宿松作为全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这次改革,相对前期实施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而言,更具全面性。其总体目标是,通过试点县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发展模式,率先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县级行政管理体制,争创科学发展的示范县、体制改革的试验县、自主创新的领先县、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县,努力为全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探索经验和提供示范。改革主要围绕调整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政府职责重点;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健全政府功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这六个方面任务来进行。
一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带来的变化
虽然省委、省政府推进试点工作《意见》出台至今不过一年时间,且新体制于2012年3月1日才正式运行,但试点实行后,给宿松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管理体制的调整,使宿松县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按照省里的要求,明确试点县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试点县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章规定,直接接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等要求,让该县得到了来自更高层面的关注和支持,在全省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试点县还享有设区的市参加的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综合性会议和省直单位专业性会议的权利,享有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发给设区的市的公文、信息的权利,使宿松县能够在第一时间获知会议精神和政策信息,便于及早掌握国家和省的工作重心和方向,做到县内的决策部署与上级更加同步,针对性和科学性更强。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拟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前期并未将宿松县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征求意见稿下发宿松县直接征求意见和建议时,宿松县据实力争,并如愿以偿,省委、省政府将宿松县列为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县重点扶持,仅财政扶持一项,宿松县就获得了从2011年起连续5年、每年2000万元的省财政补助。
二是管理权限的扩大,使宿松县发展自主权进一步增强。在扩大管理权限上,宿松县享有规划直接上报、完善财政直管、非税直接管理、资金直接划拨、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证照直接发放、统计直接报送、政策直接享有、完善公积金管理等十个方面的权限,这为宿松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发展的要素更加充足,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省加大了转移支付和财政补助力度,2011年,省对县财政补助较上年增长了54.6%,县级可用财力达到21.1亿元,进一步增强了宿松县的财政实力。同时项目直接申报,也提高了宿松县申报项目的成功率,2011年,国家和省下达该县各类项目106个、资金规模2.1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如省里在安排项目时,改变了过去将试点县放在所在市的盘子内统筹安排的做法,而是直接安排到试点县,2012年投资1000万元的宿松县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就是其中之一。再如宿松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驾驶许可考试费、车辆号牌工本费等非税收入,由试点县直接管理,所在设区的市不再参与分成。
(2)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部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涉及宿松县本级范围内的大量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可以自主审核审批,或者直接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扩大了县级审批自主权,大大减少了行政审批时限和环节,尤其在投资方面,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流程速度明显加快。如投资5.56亿元的锦绣工业园、投资4000万元的三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