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自20世纪80年代起,计算机应用逐步进入税收业务领域。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并将其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工程重点建设的“十二金”工程之一。从此,金税工程的建设范围逐步拓展到了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作为税务信息化发展的产物,金税工程成为税务信息化的代名词,信息系统不断深入应用到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分析决策等各个领域。金税工程近十年的发展时间就是三期工程从启动到实施的这段时间,经过2005年项目立项、2007年可研报告批复、2008年完成初步设计、2009年正式启动部分核心项目,2010年三期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三期建成后将深度融合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以纳税服务为中心,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建立科学的税务信息化管理体系,打造电子税务,实现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一 科学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
税务信息化建设经过金税工程一期、二期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系统的重复开发、功能交叉、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也同时显现。税务系统信息技术部门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初期就把“整合提升”作为工作的主题,提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32字方针。
为适应税务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国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原则是把握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兼顾税收信息化的现状,把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按照一体化建设思路,分步实施,初步实现应用系统功能的合理划分、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基础平台建设改变原有按系统配备设备的工作模式,实现设备资源统一配备、统一划分、统一使用。
税务系统上下级各单位,按照32字方针、“一体化”建设思路和金税工程规划,在应用系统建设方面,大力开展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和省级集中工作,实施综合征管、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管理三大应用系统整合工作,积极开展了“一窗式”“一户式”工作,并对各类行政管理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了技术路线的“一体化”;在基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一体化思想,将基础平台建设分体系分层次进行了划分,逐步形成了标准规范体系,网络、硬件、安全、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平台,以及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等管理平台。
经过十年的发展建设,特别是近两年的有效实施,三期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税务专网覆盖全国五级税务机关;建立了省局集中处理的平台,覆盖主要税种和重要工作环节,功能齐全、协调高效;税收数据信息实现按月上报税务总局,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建立了总局、省局两级运行维护体系;建立统一的实时监控平台和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及时掌握运行情况,确保“网络不断、应用不停、数据不丢”;运用先进的技术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二 系统省级集中,整合信息资源
三期建设初期,大力开展信息资源整合。2003年5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通过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和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对认证、抄报税数据和申报数据进行“票表稽核”,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数据。一窗式管理,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在一个窗口统一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减少了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5年,税务总局开始在国税系统全面开展综合征管系统的省级集中,到2007年初,全国36个省级国税局全部实现了以省级集中模式运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CTAIS”),目前有两个版本(1.1版和2.0版)。CTAIS的主要功能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款入库、发票管理、稽查管理、会计统计等,是税务机关最重要的业务应用系统。以税收征管系统省级集中为龙头,全国国税系统同步开展了防伪税控系统、稽核协查、出口退税等主体应用软件的省级集中。国税系统于2007年底全面完成了防伪税控系统、稽核协查系统的省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