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1月 |
本文对2014年的新媒体管理政策进行了梳理,分析其变化、性质与趋势。笔者发现我国的新媒体政策出现了重视媒介融合、版权、文化安全等新的举措,继续打击清理有害信息、不规范的营销活动。同时移动即时通信工具、视听APP、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介形态成为重点治理对象。我国传媒规制的主体进行了重新整合,运动式治理依旧是主要治理方式。在未来的新媒体治理中,应当更注意政策的整体性、持续性、透明性,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而非一味限制权利。
This paper carding the 2014-2015 New media management policy,analyzing the changes,nature and trends. It is found that China’s new media policy appear to value media convergence,copyright,cultural security and other new initiatives,and continue to fight against and clean up harmful information,nonstandard marketing activities. Meanwhile,the Mobile instant messaging tool,audio-visual APP and news APP become the focus of management objects. Subject of media regulation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re-integration,campaign-style governance is still the major governance pattern. In the future governance of the new media,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integrity,sustainabi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policy,to the protection of market players rights rather than blindly limiting rights.
2014年是中国传媒格局发生巨变的一年,虽然这种变化的趋势在前几年已然凸显,但在2014年出现质的转变。传统媒体的衰落初现端倪,报纸媒体的收入下降,广电媒体收入的增速也在放缓,新闻寻租和腐败成为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同时新媒体却在崛起,层出不穷的移动客户端占领了用户的屏幕,人们成为“低头族”,充分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来消费媒体内容,进行娱乐消遣。用户的需求激发了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但是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包括新媒体的版权问题、有害信息问题、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等,这些领域迫切需要政府提供规制,这也是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2014年,媒介融合出现在政府公报中。但媒介融合也对传媒业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首先是规制难度的增加,移动媒体内容大都通过APP的形式进行传播,APP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封闭性,因此政府对APP的内容规制具有较大难度;其次是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使得规制政策也需要频繁出台,不断地修补既有政策体系的漏洞,但是也导致传媒治理的运动式实施,使得规制对象无所适从;最后是规制过剩和规制不足的同时存在,在时事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领域出台了多项规定,但是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垃圾信息的规制力度不足。
在新的媒介环境下,我国也出台了诸多政策来管理新媒体,并且打算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统一管理。中央不仅提出了媒介融合的整体方案,还计划推出传媒法。这说明新媒体的发展正在倒逼我国的传媒体制进行变革。以往的行政命令管理模式可能会往多元协同治理、法治化管理的方向转变。
本研究搜集了2014年以来我国的400多条新媒体管理政策的信息,对其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大致形成以下报告。
一 2014年新媒体管理动态扫描
(一)媒介融合国家战略的出台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主要目标是在移动互联网大发展的环境下,拓展传统媒体在新媒体领域的业务,促进其竞争能力的增长。其实质是促进我国的传统媒体加快向新媒体的转型步伐,保持其传播能力。随着互联网的崛起,传统媒体无论是内容还是渠道都处于下风,报业特别是都市报面临行业萧条的态势。为了使党的声音更好地得到传播,传统媒体必须抢占互联网这一宣传阵地,实现新媒体转型。
传统媒体如何与新媒体融合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可能涉及的问题包括所有权问题、通过什么途径、谁主导的问题。当下的传统媒体的融合常常局限于将现有的内容原封不动地照搬到新媒体之上,或者过度依赖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我们需要辩证地思考这个问题,新媒体平台的更新换代是非常剧烈的,从电子邮箱、新闻公告牌到门户网站,从BBS、博客到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需要在新媒体平台间不断地迁徙。在此过程中传统媒体具有一定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但是相对于新媒体平台来说却仍处于打工的位置。
在此情境下,对新闻采访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是我国政府维护传统媒体利益的基本举措。目前我国的新闻信息采访权利由传统媒体所控制,体制外的网站都“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因此商业网站必须向传统媒体购买新闻内容,如果传统媒体衰落甚至倒闭,对于商业网站来说也是一种损失。软性的新闻内容无法替代传统媒体采制的硬新闻的社会功能。除了新闻内容之外,2014年我国对视频网站也采取了多种管控措施,积极保障电视台的核心利益。
(二)版权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在新媒体环境下,版权成为令人瞩目的重要问题。版权问题不再局限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同时新媒体自身也互相诟病版权问题。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版权管理难度相对来说较大:一方面是社交媒体的转发机制使得初始作者信息在不断被转载的过程中流失,导致转载者想要注明原作者都非常困难,转载过程中的侵权责任人多,其动机难以判断;另一方面是信息的微观化,微博上的只言片语是否具有版权,需要讨论,当然具有较大版权价值和引起版权争议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长篇文章或者音视频内容。
专业机构生产媒体内容的版权管理仍然是重中之重。报社、制片厂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采写新闻、拍摄影视作品,但在互联网环境下却被新媒体以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