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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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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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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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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作者:于婷婷 YuTingting 出版时间:2015年11月
    摘要:

    社会责任是时代变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被认为是企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竞争力。电子商务零售企业近年来井喷式的发展与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的爆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关注。本研究以行业发展现状和问题作为基础,通过探究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维度和指标,把握其兼具零售业与互联网行业两方面的特性,从加强理论研究、健全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建构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策略,以期帮助相关管理部门及企业在社会责任建构的过程中厘清思路,提供参考建议。

    Abstract: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the need of the time,the call of industry upgrade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which is considered as the most important competitive power of enterpris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the outbreak of the blowout typ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retail enterprises and the consequ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which caused the concern of the community for network retai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sues. The research tak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status and problems as the basis,by exploring the definition,dimensions and indicators of the network retail ‘s CSR,,grasp bo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tail industry and the Internet industry. Last,this research present a series of strategy like strengthening theoretical research;perfec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enhanc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constructiing index system of CRS,in order to help related departments and the enterprise to clarify the ideas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struction.

    一直以来,社会责任都是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的管理通用语言。电子商务零售业(或称网络零售业)作为一支异军突起的力量,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能否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对促进网络零售业乃至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以天猫、京东为代表的网络零售企业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兼具零售行业与网络行业特性,是互联网行业中的领军者,目前,这些企业的发展已经趋向成熟,并逐渐形成了新的商业伦理文明。理论界和实践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度逐年提升,面对这样的形势,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特殊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运作模式使其已经具备了越来越多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无论是从社会角度,还是企业角度,都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一 网络零售企业的社会责任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网络零售业的发展现状

    网络零售(在线零售e-retail,学者中也有称electronicbusiness、onlineretail、electronicretail或netretail),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针对个人或家庭的需求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1]。步入21世纪,网络零售业开始处于爆发式增长阶段,引发了零售业的一场革命。

    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存在差异,按照这种差异,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以下几类。首先,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这种类型的交易双方都为企业,二者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来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在所有电子商务模式中,尤以这种模式所占比重最大,著名的阿里巴巴(www.alibaba.com)就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其次,B2C(Business to Consumers)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企业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产品或者服务。其中亚马逊、苏宁易购等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再次,C2C(Consumer to Consumer)模式,该模式的交易双方都是消费者,同样,交易的一方通过互联网这一载体,将商品信息传递给买方,最终实现交易,其中淘宝(www.taobao.com)、易贝(www.ebay.com)等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此外还有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C2G(Consumer to Government)消费者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以及将线下实体经济和线上虚拟经济联系在一起的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

    结合文章的研究内容,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零售活动是本文的研究对象,B2B、C2C、B2G、C2G等类型的电子商务活动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之内。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4年年底,我国电子商务购物用户的数量实现了新的突破,达到了3.61亿;有一半以上的用户都选择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购物。根据相关调查数据可知,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迈向了新的台阶,突破了2.8万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48.7%,增长水平之快不言而喻。同时,电子商务交易额所占比例在该年也有了大幅提升,在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将近11%都是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时,线上渗透率创历年来最高值。随着京东、聚美优品、阿里巴巴的上市,网络零售市场的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从品牌渗透率的角度来说,淘宝网居首位,其品牌渗透率为87%,天猫和京东分别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其品牌渗透率分别为69.7%和45.3%,这三家企业在电子商务行业遥遥领先。唯品会以特卖形式后来居上,超过众多传统网络购物平台,位居第四位,品牌渗透率18.8%。由团购网站转型成功的聚美优品排在第九位,品牌渗透率11.7%(见图1)。

    图1 2014年网络购物市场品牌渗透率

    以淘宝网为例,根据调查可知,2013年,淘宝天猫在双十一活动当日的销售额突出了350亿元,2012年,苏宁云商以年销售额1240亿元排名电子商务零售行业首位,占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零售巨头苏宁云商年销售额比例和全国日均社会零售额比例分别为28.23%和50%。2014年11月12日零点,经过网民24小时疯狂扫货,天猫双十一交易额突破571亿元,其中移动交易额达到243亿元,物流订单2.78亿元,总共有217个国家和地区被点亮,新的网上零售交易奇迹出现。不难看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热潮仍在持续,网上购物已经渐渐成为我国消费者的一种购物习惯,同时,我国也针对网络购物,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由此可见,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已经逐步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