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本项评价体系运用于全国中心城市(4个直辖市、22个行省省会、5个自治区首府、5个非省会副省级城市,均以市辖区测算代表整个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景气测评,数年来已经推出多个年度的实际评价结果[1],年度测评排行至上一统计年度2010年,具有延续性,可对照参看。[2]不过需要注意到,本书2011年分析评价首次增加了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占全国城镇份额一项检验指标,并前溯检测以往所有年度,由此可能会导致各中心城市此前年度测评值及其位次的微小变化。
本文全面展开全国城镇总体及36个中心城市2011年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景气分析测算及其评价排行,文中分析侧重以4个直辖市为例加以比较,对其余城市则着眼于各类指标检测排序。
一 20年来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增长状况
本项评价体系已经完成新增指标——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占全国城镇份额增减变化测试,从2011年评价时正式启用。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总量增长态势可以提供一种宏观视角,本文分析测算就由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开始。
(一)各中心城市总量份额增减变化
1991~2011年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城镇份额增减变化态势见表1,全国城镇总体数据作为测评演算基数列于首行。各城市按20年里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占全国城镇份额增减变化幅度高低排列,以1、2、3……为序(后同)。
表1 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城镇份额变动状况
续表
1991~2011年,全国城镇文化教育消费总量从395.25亿元增长至12597.11亿元,增长绝对值总量12201.86亿元,总增长3087.12%,年均增长18.90%。同期,北京年均增长19.22%,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占全国城镇份额由3.33%上升为3.51%,升幅为5.53%;天津年均增长16.99%,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占全国城镇份额由1.88%下降为1.36%,降幅为27.67%;上海年均增长17.89%,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占全国城镇份额由4.75%下降为4.01%,降幅为15.60%;重庆年均增长21.69%,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占全国城镇份额由1.40%上升为2.23%,升幅为59.21%。
1991~2011年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比较,南京、厦门、重庆、宁波、深圳、呼和浩特、西安、广州、郑州、南宁、杭州、合肥、北京13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济南、银川、南昌、贵阳、上海、长春、长沙、成都、福州、哈尔滨、石家庄、天津、乌鲁木齐、兰州、昆明、太原、沈阳、大连、西宁、武汉、青岛21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其中,占据首位的南京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3.13个百分点;处于末位的青岛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3.87个百分点。
这20年期间,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占全国城镇份额增减变化比较,南京、厦门、重庆、宁波、深圳、呼和浩特、西安、广州、郑州、南宁、杭州、合肥、北京13个城市份额各有上升,按增幅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济南、银川、南昌、贵阳、上海、长春、长沙、成都、福州、哈尔滨、石家庄、天津、乌鲁木齐、兰州、昆明、太原、沈阳、大连、西宁、武汉、青岛21个城市份额各有下降,按降幅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其中,占据首位的南京占全国城镇份额提高了68.15%;处于末位的青岛占全国城镇份额降低了48.36%。
2011年,全国城镇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增长19.84%,高于“十一五”年均增长8.21个百分点。同年,郑州、昆明、武汉、石家庄、南宁、长沙、杭州、呼和浩特8个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大连、哈尔滨、西安、银川、北京、南昌、南京、深圳、济南、海口、太原、天津、上海、重庆、青岛、乌鲁木齐、广州、长春、西宁、合肥、兰州、成都、贵阳、宁波、福州、厦门、沈阳27个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
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数值本身不具可比性,但增长幅度和份额变化却可以进行比较,此处仅提供各地总量增长幅度和份额增减排序。鉴于各城市人口差异极大,各自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总量占全国份额差距巨大,份额增减百分点并无比较意义,故采用份额增减百分比加以比较,便于进行排序。实际上,总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