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近年来,扬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服务保障“两个率先”“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实施法治惠民项目,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不断深化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广大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扬州建设逐步呈现出整体推进、工作有力、特色鲜明、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 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2008年以来,扬州市紧密结合扬州实际,坚持走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区域特色、促进科学发展的法治之路,法治扬州建设取得明显成绩。一是依法执政理念普遍增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得到有效执行。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三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9项。建成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公正司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量刑规范化改革逐步深化,执法巡视、案件评查、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项活动扎实开展,网上办案和执法信息联网、庭审实时监控、电子执法档案、执法办案监督和质效考评等项制度积极推行,政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文化建设特色明显。2009年初,扬州市提出建设法治文化名城目标,在全省率先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开征集评选运用法治标识,命名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评选优秀法治文化成果,实施文化名城法治解读工程,开设法治文化传播网站,得到上级肯定。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荣获全国先进市称号,及时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首创县级法治中心,2010年全省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扬州市召开。2012年主题为“繁荣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建设”的“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扬州成功举办。五是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加大。2010年,江都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荣获全省首批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仪征市、高邮市通过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复核,邗江区新增为创建先进单位。目前,扬州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率达57%,位列全省第二。一批部门、单位被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六是法治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扬州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趋于健全,基层法治工作组织网络逐步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或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的法治服务平台和活动不断增多,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几年来的法治扬州建设,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方略在扬州市的生动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体会之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关键和重点。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历程,是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的历程,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方协同、整体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历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是党统一领导法治建设的体现,为法治扬州建设的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实践证明,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扬州建设的组织领导,是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根本保证。体会之二:坚持根植于地方实际、立足于基层创新是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法治扬州建设一直紧密结合各地发展路径,立足地区、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强化创新,培植亮点,打造特色,以典型引领创建,以品牌带动创建,以特色推动创建。在法治文化名城建设、县级法治中心、基层行业创建等方面积极开拓,大胆实践,推出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特色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破题创新,才能鲜明地反映出法治扬州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从而有力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