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扬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12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的社保基金达150.41亿元(其中收入91.25亿元,使用支出59.16亿元,当期结余32.09亿元),累计结余额达124.06亿元(见表1)。
表1 2012年前三季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对如此巨额的社保基金实施管理,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与规范运行,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一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扬州市按照“加强学习提认识、夯实基础抓规范、建章立制重预防、强化监控履职责”的思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着力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
(一)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1.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建立
目前,扬州市已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覆盖所有从业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养老保险方面,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医疗保险方面,建立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主要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到2012年9月末,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分别达96.17万、166.03万、58.89万、66.62万、49.24万和103.64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5%,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9.23%,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7.26%。
2.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全市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1521.8元/月,剔除按照新政策补缴养老保险后即办退休、养老金标准较低的因素,人均养老金增加180元,增长12.55%。城镇参保职工、居民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60%、90%。失业金标准逐年提高,失业人员人均失业金680元,同比增长18.2%;实施了失业保险支付物价补贴、医疗补贴等新政策,2012年上半年,全市为7.3万人发放物价补贴22.95万元,三季度因为物价指数回落到正常范畴暂停发放。将参保女职工孕前健康检查、围产期出生缺陷干预及生殖健康普查三项检查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工伤保险也大幅提高了支付标准。
3.社会保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建立起人社部门登记申报、地税部门进行征缴、财政部门专户管理、人社部门支付使用的基金共管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了人社、财政、地税和金融部门的定期对账制度。在人社系统内部,建立起决策、经办和监督“三权制衡”的管理机制;在经办机构内部,建立起“机构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控制和财务控制”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控制和化解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
4.社保基金监管框架已经构建
2003年8月,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扬州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构建了劳动保障(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监管系统。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逐步构建起社会保险行政监督的制度框架。在完善基金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要情报告”制度、“一年一查、一查一年”的现场监督制度,力求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
(二)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的基础建设
1.优化了社会保险的组织结构
在经办管理方面,市本级率先建立了“五险合一”社保基金管理体制,由市社保中心对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统一信息、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从源头上堵塞基金管理漏洞,各县(市、区)根据情况也分别建立健全了经办管理机构。全市共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5个,构建起“分级经办、分级核算、分级管理、分级使用”的管理模式。
2.建立了社保基金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从2010年起,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了预算管理。结合信息化的升级,对社保基金运行的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以规范,努力控制和化解社保基金运行与管理的风险。为强化基金的管理,根据政策要求,注重统筹层次的提高。目前,养老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政策制度方面正在实行市级统筹。
3.注重社保信息基础的建设
从2001年起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