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2年04月 |
人是在既定制度下行为的。他(她)的偏好及与此有关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均受到制度的左右。本文力图论证的是:制度是发挥作用的、特别是不同的制度如何会对人施加不同的影响并进一步决定效率水平的。如果能够证明制度对人类的选择行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并且揭示出不同的制度会导致各异的经济结果或效率水平,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便是:能否选择优良的制度是获得高效率并且最终使国家昌盛的关键。当然,讨论制度的功能,首先要做的是澄清一下制度概念。
一、“制度”概念
限于篇幅,我在此用春秋笔法讨论一下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在我看来,制度无非是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选择行为的习惯和规则。风俗作为习惯的一个部分,对人类行为施加影响的例子俯拾皆是。要求人们入境随俗便是一例。规则较之习惯,则多少是靠强制性惩罚机制来介入个人选择的。交通规则就是很好的例子。无论是习惯还是规则,其所指内容均太宽泛。尽管从一般意义上讲,对由他们所构成的制度都可以作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但本文则力求将这种分析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便是我为制度给出一个大致的外延——财产权关系、决策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原因。
二、制度与经济结果:一个模型
在比较经济学文献中被广为引用的一个表述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果之间关系的数学函数式,最初是由佳林·库普曼和约翰·迈·克尔·泰斯于1971年给出的。其表述如下:[1]
O=f(E,S,Ps) (Ⅰ)
其中,O表示结果,E表示环境,S和Ps分别指体制和政策。该式用文字说就是,结果决定于环境、体制和政策,或是三者的函数。具体说,结果可以由经济增长、效率、收入分配、稳定及发展目标等指标表示;它们既可是宏观的——对总量而言,又可是微观的——对个量而言。环境主要是指自然资源、资本存量和技术、初始偏好、随机事件及人口数量与质量等项内容。体制虽表述不同,但同本文所理解的制度相去不远[2]。至于政策,我看可以归入制度之内,因为它不过是由政府制定并实施的规则罢了。
由于此时我仅想突出地说明制度的作用,因此,假定环境不变——尽管它不可能不变并且常常和制度相互作用——在逻辑上是讲得通的。当式(Ⅰ)中的体制由制度所替代、政策被归入制度之内以后,我们便可以得到一个新的函数式(Ⅱ),其中Inst表示制度:
O=f(Inst) (Ⅱ)
式(Ⅱ)清晰地表达了笔者在下文将要论证的那个假说:制度决定论,或者说制度是最终决定经济结果的因素。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尽在式(Ⅱ)之中。
当然,制度本身,如果不经过它(们)对生活于其中的人类行为的影响,是无法实现各种经济目标的。这里,经济结果与经济目标的区别仅在于,前者是已经实现了的东西,而后者更象是一种计划或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式(Ⅱ)虽然明确地表达了制度与结果的对应关系——这是它的长处,但它却过于简单了,以至于省略掉了两者之间的作用过程,掩盖了其间对应关系的间接性,即只有通过对人的目标和行为的影响,制度才能施展它的功能。由此看来,对式(Ⅱ)的补充性说明就在情理之中了。其结果便是式(Ⅲ)的产生:
O=f(B),B=f(Inst) (Ⅲ)
其中,B表示人的行为,包括目标或偏好,获取必要信息,决策及实现决策的一系列行动。式(Ⅲ)要表达的意思亦可以用框图表示如下[3]:
表Ⅰ:制度——行为——结果
世纪之交的世界经济
这里,需要对图表Ⅰ做些补充说明。“特定制度状态”说的是制度在某一时点上的稳定形式。政府被单独列出来是出于下述考虑:一方面,由个人组成的政府的地位或作用是由既定制度所规定的;另一方面,政府本身又是部分制度的制订者和监督维护者。此外,箭头所指方向表示影响或作用方向;虚线则指我在此不打算着重加以讨论的、但又决非是不重要的关系。
总之,式(Ⅲ)或图表Ⅰ言简意赅地展示出了制度之功能以及它发挥功能的行为媒介。
三、制度对人类选择及其结果的影响
由于制度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经济结果而必须借助于对人的行为的作用,因此,对制度与人类行为关系的分析便成了打开制度功能与结果之间关系这个“黑箱”的钥匙。这里,我打算用些事例来说明制度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尽管习惯很重要,但出于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