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民族和全省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十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其视为建设文化强省的一项重要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抢救与传承发展的措施,使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 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现状
(一)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分析
辽宁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省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呈现资源存量丰富、区位特征鲜明、民族特色浓郁和便于生产性保护的特征。
1.资源存量丰富
截至2011年6月,辽宁省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2项(含扩展项目名录)。内容涉及民间文学(约占17.3%)、传统音乐(约占13.4%)、传统舞蹈(约占15.4%)、传统戏剧(约占10.4%)、传统美术(约占17.3%)、曲艺(约占13.4%)、传统手工技艺(约占3.8%)、传统医药(约占1.9%)、民俗(约占7.7%)等九大方面(见图1)。
图1 辽宁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型状况
此外,为了更好地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保护,辽宁省还设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截至2011年7月,辽宁省共出台4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有19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保护名录。为更加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
2.区位特征鲜明
地方品牌与优势是区域文化产业的特有文化载体。在“非遗”项目中,独有的地方特点,从一定程度上说,可以代表区域经济特点、区域品牌形象,成为地区的惯有标志。如评剧(韩花筱)、沈阳传统灯谜、北票民间故事(长篇)、沈阳关氏皮影、义县民间社火、东北古建筑传统地仗油饰彩绘技艺、奉天落子、沈阳相声、新民二人转、海城喇叭戏等等,都具有比较明显的地方特点,昭示着辽沈地区特有的隐性文化内涵。
3.民族特色浓郁
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共有44个民族,除汉族外,还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4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55万人,占全省的16%,其中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5个民族,此外还有壮、苗、土家、达斡尔、彝族等人数较多。由于各民族在地区上聚居的情况不同,形成了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在地域上的大杂居和少数民族的小聚居的特点。这里不仅记载着满族的辉煌,还保留着锡伯族伟大的爱国精神,同时还彰显着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其他少数民族的风采。正是由于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造就了辽宁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人们在集体生活、相沿成习的过程中孕育了何钧佑锡伯族民间故事(长篇)、锡伯族喜利妈妈,朝鲜族传统说唱艺术、回甲祝寿礼仪、尚帽舞、掷柶竞技游戏,回民小鼓高跷、西关回民龙狮斗,东陵满族民间故事、初春枝满族剪纸、满族珍珠球竞技等少数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4.便于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留存和抢救的层面,而是要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能够自身生存、发展的环境,使其在不断地发展中得到自我的完善与保护。因此生产性保护是恢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活力的根本手段。而发展旅游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比较适合的一条道路。
当下我国的旅游产品主要有自然观光类、工程景观类、历史文化类、宗教文化类、民俗文化类、主题公园类、红色文化类、休闲度假类和文艺演艺类等等。在通常情况下,宗教文化类以及红色文化类等产品在辽宁省缺乏较为深厚的沉淀;而单纯的文艺演艺类产品对策划和创意要求很高,对区域性民风民俗也有较为特殊的要求,此类产品如无其他旅游设施支撑很难成气候;主题公园类产品则需要以特大型城市作为依托。辽宁省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突出且在国内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旦形成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类的复合旅游产品,将具有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