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一 对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等概念的认识
(一)关于城市化与城镇化
1.二者同源
城市化或城镇化都来源于英文单词“Urbanization”,都被国内广泛使用。城市化概念最早于1867年由西班牙人塞达(A.Serda)提出,现已被国际上广泛接受使用。对于城市化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予以阐述。其最基本的内涵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
2.联系区别
所谓城镇化,严格来说是中国学者创造的新词汇,其出现要晚于“城市化”。学界公认是20世纪80年代由辜胜阻为首的一批学者最早提出并坚持使用这一概念,目的是强调我国城市化道路的不同。
在我国,城市系统包括市和镇两个部分,它们都是国家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设置的行政单元。因此城市化与城镇化在我国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城镇化被认为更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
两个概念的不同,实质上是不同发展模式的争论:面对数量巨大的农村转移人口,学界长期以来有“以大城市为主”的“城市化”观点和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观点。如今,“城市化”更多被学界使用;“城镇化”更具有官方色彩,包含政策性含义。
3.表述变迁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正式采用“城镇化”概念以后,党的十六大(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八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都延续了这一说法,并不断充实完善其内涵。当前,中央提出的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重点是在“新型”两字上做文章。
(二)关于城乡一体化与城镇化
1.“城乡一体化”概念的提出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集中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优先用于重工业发展,并优先保障城市经济发展。与此相配套的一系列措施,如压制农产品价格以赚取剪刀差、在城市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城乡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等措施,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提升,阻碍了农民自由进城,强化了城市与农村隔离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城镇化进程发展缓慢。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新理念,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一体化的主要目标和核心理念,是在有城有乡、城乡并存、共同繁荣的条件下,以消除二元体制机制为手段,缩小乃至消除城乡之间因体制或制度原因而存在的多方面差距。
2.城乡一体化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
第一,“城乡一体化”不等于“城乡一样化”。城乡一体化更不是要消灭农村,即便是实现了城乡一体发展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仍然保留着农村的景观、文化、生活方式等特色。所不同的是经过长期发展,他们有条件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的城乡均衡配置。
第二,城镇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应该“城镇化”的是农村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而农村的风貌、土地利用方式和文化特色要继续保留,要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非身份。最终实现的城镇化,应当是全市人民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即城乡一体化。
第三,城乡一体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最根本的仍然是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实施应当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而推进,因而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逐渐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传统结构,并向着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结构转变。
3.北京仍然要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
北京作为我国一级行政区,市域范围内既有高度城市化的中心城区,也有有待进一步城镇化的广大农村地区;既有适宜城市化发展的平原地区,也有适宜建设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山区。在实际操作层面,二者要区别对待。2008年北京市委制定的《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提出了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中心城区、新城和小城镇发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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