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
本文意在明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方向、细化政策目标,并提出具体的实施建议。我们首先构建公共政策分析框架,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定义,阐述政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和政策目标。随后,结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提出的时代背景,本文总结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四项战略目标,即价值目标、公平目标、效率目标和法制目标。本文最后对相关项目与工程提出建议。
The main objective of this article is to identify policy strategy,detail policy target and offer advices to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building “Modern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Firstly,we construct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public policy to make the concept of Public Cultural Policy clear,which help elaborate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and policy target in this area. Secondly,by analyzing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policy making,this article summarized four strategic objectives in building “Modern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including Value Objective,Justice Objective,Efficiency and Law Objective. In the end,we proposed several suggestions to related programs and projects in this area.
Keywords: | Cultural StrategyPublic Cultural Service |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当代中国政府“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文化政策不仅是国民权益、国民素质的保障,更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当代中国的文化政策对于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公益性职责在文化领域的集中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视,同时,也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将面临新的起航点。围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未来的政策目标是什么?应该在哪些领域进行构建和推进?具体项目、工程应如何设计?本文将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定位问题加以详述。
一 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
(一)文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UNESCO)1982年在墨西哥城举办的“文化政策世界会议”中,曾对文化下了一个全球性的定义:“文化是一套体系,涵盖精神、物质、知识和情绪特征,使一个社会或社群得以自我认同。文化不单包括文学和艺术,也包括生活方式、基本人权观念、价值观念、传统与信仰。”文化权利属于公民权利之一,属于公民的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接受文化、学习文化和享受文化被认为是现代国家公民必不可少的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文化的种类很多。如果按照文化是否具有公共性来划分,可以把文化分为公共文化与非公共文化(专业文化、私人文化等)两大类。从服务对象的角度看,为特殊群体的特殊文化要求(比如医生需要得到很多专业训练,使用专业资料)服务的是专业文化,为某些私人提供服务的是私人文化。非公共文化很难在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方面有所作为,因为其服务人群是特定的,并且多数是有偿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私人的、排他性的文化服务。而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是面向全体公民、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公共文化。其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公益性的文化产品,公民有平等的享受机会,不受文化水平、经济能力、居住地域的限制。公共文化服务致力于扩大覆盖面,保障基本的文化权利,是国家福利的体现。公共文化服务是“对公民进行文化权利的‘启蒙’”,“国家应该为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创设条件”,从而“体现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面的‘自觉性’责任担当”[1]。
公共文化是满足全体公民的共同需要、以全体公众为服务对象、向所有公民免费公开的文化形态;它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共同文化,核心是共同或普遍。公共文化承担社会价值使命,表现为:①共同道德和共同价值观(或者说对什么是“好生活”“好共同体”的共识)的培育。公民道德规范是一种底线规范、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公民而不是专门群体,表现为一种明达的常识理性,一种基本、健康的但又不是高不可攀的价值观。②潜移默化地培养公民素质,提高公民修养。公民素质和公民修养比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要更加内在,它是一种性格、气质、秉性和修养,包括不盲从、诚实守信、懂得克制、尊重他人、宽容温和稳健、不走极端、懂得说理等。它与愚昧野蛮、不讲理、走极端、偷奸耍滑等相对立。公共文化服务的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公民道德、公民素质和公民品质,使人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珍爱自由、平等,自尊并尊重他人,有尊严,崇尚独立,等等。以这个为中心进行各种形式的公民文化教育(编写公民读物,举办旨在普及公民道德、提高公民修养、教人如何做公民的讲座、展览,等等)。公共文化服务说到底是一种公民教育,是使每个人都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
文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必不可少,而公共文化服务以政府资源为该权利提供保障,并从公民培育的角度,对文化权利的行使给予正确引导。
(二)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
除了对公民个体权利的重要性,文化对于共同体的意义也不可忽视。国家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共同体,越来越依赖文化提供的软实力进行国内治理和国际交往。
一国的文化可以赋予民众国族认同、建立核心价值体系,是凝聚人心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濡化能力”的重要体现。[2]文化构建社会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