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
为加快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国家在中部地区设立了包括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同类型的经济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一系列战略平台[1]。实践证明,这些战略平台的建设对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形成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新格局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是,由于中部地区战略平台设立的时间有先后,再加上战略平台的新生性,尽管中部各省对战略平台的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些战略平台功能完善程度仍然不一,作用时效也有差别。因此,如何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辐射力强的战略平台,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中部地区竞争力,就成为摆在中部地区各省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 中部崛起战略平台设立概况
中部崛起战略出台后,为了加快其战略的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积极调动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积极设立和建设了一批诸如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同类型的经济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战略平台。
(一)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经历了由经济体制改革转入政治、经济、社会全面配套改革,从经济特区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战略变迁。在以经济改革为主轴的探索时期,经济特区所探索的各项改革效应逐步释放,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整体建设。但当改革逐步迈进“深水区”时,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改革越向深层推进,各方面、各领域的联动性就越强,改革的综合效应也就越低,以经济改革为主轴的传统单兵推进策略,已无法应对来自行政与社会领域所产生的复杂问题。随着改革难度的增加,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和配套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方面改革能否协同配套推进,不仅制约着改革的进程,而且决定着改革的成效。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可探索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通过选择一批有特点和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以期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提供新的经验和思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核心在于“综合配套”,其宗旨是要改变多年形成的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乡关系、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推进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截至2011年12月,国务院已经批准9个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中部地区设立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要有两种。一是“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2007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两地“根据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个实验区主要围绕“两型社会”展开探索,着力解决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形成人与自然之间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局面,为全国的“两型社会”建设探索路子。二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0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基地,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配套改革要求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资源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到地区的协调发展,还有国家的资源能源安全,最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