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养老模式包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优势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的一种新模式。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照料和服务的老人。
一 西安市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西安市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社会,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将呈现急剧增长之势。我市人口老龄化数量不断加快,老龄化质量是“未富先老”,“白发浪潮冲击波”愈演愈烈。根据2011年5月24日最新发布的《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截至2010年11月1日,西安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已经上升1.99个百分点,快于全国1.91的增长幅度,并且今后将以年均3.28%的速度递增。联合国规定的老龄化社会的两条评判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和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无论按照哪条标准衡量,西安市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意味着社会用于供养老年人的费用增多,人口老龄化给西安市经济增长、社会福利、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体系带来的众多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居家养老有着其他传统养老方式没有的优势,其优越性见表1。
表1 几种养老方式的特点比较
居家养老不会将老人束缚在养老院中,让老人身处熟悉的环境中自由享受养老服务,开展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资源构建为老服务的社会支持网,服务理念顺应了中国传统“伦理性”的儒家思想,通过老人嵌入社区利用社会资本实现“居家照顾”,同时符合西安市目前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社会以及急剧增长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可见,西安市发展居家养老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 西安市居家养老的现状调查
2009年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养老事业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发展养老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和区(县)各按老年人口平均1.5元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并逐步增长。市、区级财政每年要安排养老服务业专项经费,福利彩票公益金也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为贯彻《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2009年经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西安市资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细则》,给付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开办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由市老龄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设4个档次予以奖励,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第二,运营补贴。每年经老龄工作部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人数检查核准后,对固定服务5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者给予5000元补贴。所需资金在老龄事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笔者了解到,在实施情况和投入方面,西安市逐步推开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西安市共有701个社区,截至2011年7月,西安市已经有165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5年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新增450个,力争西安市每个街道、乡镇都建成一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可在社区舒适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从2009年开始,西安市已在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新园社区等15个社区试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市投入资金80万元,市区级共投入220万元,且均已取得较好效果;2010年市民政局投入400万再建5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011年西安市要创建50个老年宜居社区和1000户老年温馨家庭,在100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工作,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还将大力推广碑林、莲湖、未央3个区的成功做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建立一批“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西安市在“十二五”期间,将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力争西安市每个街道、乡镇都建成一个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