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
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预见性及社会历史科学合法性问题是学界迄今颇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波普尔就曾在其著作中从否定社会发展规律性和预见性的角度对马克思唯物史观进行过严厉批判。对于这一批判,学界从方法论、历史观和政治立场等方面已进行了批驳,但需要从学理上进一步深入剖析和系统分析。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历史进程,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预测三个方面重新梳理和解读波普尔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批判,客观分析和科学评价这一批判的合理之处和不足,进而从学理上进一步澄清波普尔对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歪曲和误解,有助于还原马克思唯物史观本意,深化人们对于社会发展规律性和预见性的认识。
It has been one controversial issue on the regularity and predictabilit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resulting validity of historical social science in academic circles. Popper criticized severely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on the regularity and the predictability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his writings. Scholars has refuted this criticism in methodology,history and politics,but it need to be analyzed from the theory deeply. Based on the actual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it helps to clarify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ich has been distorted and misinterpreted by Popper and restore its truth,and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gularity and the predictability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at we comb and interpret Popper’s critique on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gain from the law,the trend and the forecasting of social development,and analyses objectively and evaluate scientifically.
Keywords: | Social predictionSocial LawSocial Trend |
一 波普尔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否定及回应
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不可重复的、独一无二的过程,不存在重复性的和普遍有效的规律,这是波普尔对马克思唯物史观核心思想的驳斥。
波普尔认为,历史决定论的核心思想就是把社会科学的任务确定为“揭示社会进化的规律,以便预言社会的未来”[1]。正如莱泽克·科拉科夫斯基所言,历史决定论是“描述社会变革规律的学说,这种理论将未来有效性赋予这些规律”[2]。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中就曾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3],“为的是预言它的命运”[4]。而科学方法的一个重要设定就在于寻求那些有效性不受限制的普遍规律(即普遍有效的规律)。而且,这些普遍规律,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来,在它被理性地认可之前,“都必须由新的情况来检验”。换句话说,任何普遍规律都应该是普遍适用的可重复性规律,而且这些规律也应该是可以被新的社会生活实践不断检验的有效规律。但无论是在自然生物界还是在人类社会生活领域,都不存在这样一条进化的规律。因为“地球上的生命进化或者人类社会的进化,只是一个单独的历史过程。……然而,对这一进化过程的描述不是规律,而只是一个单称的历史命题”。这就是说,与自然生物进化历史过程一样,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是由偶然性事件组成的不可逆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存在普遍有效的规律。因为普遍规律是对“某个不变秩序的断定”,即对“某一类的所有过程的断定”。故而,对于这一独一无二的历史进化过程进行观察,我们无法对普遍性的假说进行不断验证,也不可能发现普遍有效而为“科学所能接受的规律”[5],更不可能因此而预测这一独特进化过程的未来发展。由此,波普尔就认为在社会历史领域不存在普遍有效的客观规律,从而否定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人们认知社会规律的可能性。
在此基础上,波普尔通过对以孔德和密尔为代表的亲自然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者提出的存在所谓“连续性的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观点的反驳,进一步否定了人类社会历史过程的规律性。他认为,连续性的自然规律(即孔德所说的“决定一系列动态现象按我们观察到的顺序连续出现的规律”)是不存在的,即便是自然界的周期现象也很难说是规律(因为它们依赖于太阳系中的特殊条件)。这关键在于,我们虽然可以认为,“任何实际存在的现象连续都是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但我们必须看到,实际上,三个或三个以上有因果联系的具体事件的连续都不是按照任何一个自然规律来进行的”。换句话说,任何单独一个规律,甚至单独一组规律都不可能描述有因果联系的各个事件之间的实际的或具体的连续。因此,那种认为“事件的人和连续或序列都可以用某一个规律或某一组规律来解释”的观点,就纯属于“错误的想法”。因此,就自然规律而言,既没有“连续规律”,也没有“进化规律”。就社会历史规律而言,也不存在类似于内含于数学级数规律的历史规律(即孔德和密尔所谓的“决定历史事件按其实际出现的顺序连续发生的规律”[6])。由此,波普尔进一步否定了社会发展存在普遍有效的客观规律的可能性及人们在此基础上揭示社会规律的可能性,进而也否定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科学合理性和社会历史科学的合法性。
首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存在重复的和普遍有效的客观规律是确定无疑的。波普尔认为人类社会发展作为独一无二的历史进化过程,并未蕴含重复的和普遍有效的客观规律,实质上就是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完全是由偶然性事件所主宰,并没有必然性客观规律贯穿整个历史过程之中。从表面上看,波普尔的这一观点似乎是合乎人类社会发展实际的。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尽管每个人都在自由自觉地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预期目的,但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甚至不是在一个有明确界限的既定社会内”来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他们的意向是相互交错的”[7],正因为如此,人们的预期目的总的来说在表面上好像也是偶然性支配的。“人们所预期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预期目的在大多数场合下都相互干扰,相互妨碍,彼此冲突,或者是这些预期目的本身一开始就只具有抽象的可能性而实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