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
一 吉林省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2月开展试点、2009年12月全面试行以来,在没有任何实践基础和历史经验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试行、从规范运作到依法实施,迅速推进,健康发展,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概言之,高点起步,规范运作,快速推进,短短几年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014年10月,全省社区服刑人员由2009年的4785人增加到17952人,累计接收44026人,累计解除矫正26074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为0.06%,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各地均出台考核办法或细则。每年定期培训,举办执法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矫正个案评比活动,将优秀个案编辑成册,作为队伍培训教材。目前,已有897人获得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在全省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规范化建设年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专门机构施行情况
2012年4月,长春市二道区设立首个社区矫正管理局。2013年10月,吉林市龙潭区和抚松县也由编办批准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该局下设刑罚执行科和矫正管理科以及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下设教育培训部和社会帮扶部,教育培训部承担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社区服务等工作;社会帮扶部承担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保障、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基金救助、过渡性基地安置等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10个县级社区矫正管理局,23个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社区矫正机构的专业性不断加强。
长春市二道区作为吉林省首个试点,二道区司法局自2006年以来,开展集体心理健康讲座和个案心理辅导300多次,重点进行个案心理矫治20多人,100多名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仅1人再次违法犯罪。
吉林省司法厅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科学发展,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高,2015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活动目标是实现刑罚执行依法规范、监督管理严密到位、教育帮扶效果明显、机构队伍保障有力。活动内容包括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工作和落实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进一步提升教育帮扶质量,推进机构队伍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吉林省司法厅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和开展检查督导等措施,以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监督管理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多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