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6年01月 |
| Keywords: | trustSocial NetworkSocial CapitalNorm |
社会资本理论是近年来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都在关注的一种理论。美国华裔社会学者林南把社会资本定义为“行为者在行动中能够获得和使用的、嵌于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皮埃尔·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根植于“一个或多或少制度化了的、人们能够相互了解和认可的持续的网络之中——换句话说,就是团体的成员关系之中”[1];罗伯特·帕特南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2]。所以,社会资本实际上就是由于社会网络中的信任、规范使其成员可以获取的资源。请注意,“这里的社会网络不一定非要采取正式的组织形式,如果一个社会里的人们愿意信任其他人,包括陌生人,这个社会里的人实际上也构成了一个无形的、巨大的社会网络;人们可以利用由这种互信产生的资源”[3]。
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资本问题的研究,其中重要的问题之一便是对中西方的社会资本进行比较。学者们一般认为,首先,从信任模式上讲,西方社会是普遍主义信任,而中国是特殊主义信任。在中国社会里,血缘关系的有无、远近对人们之间的信任程度影响很大,也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讲的“差序格局”。
其次,就蕴含和培育信任的社会网络来讲,西方社会的网络结构以水平型为主,是平等的成员基于共同需要自愿联合而成,具有类型多样性、建构性而非继承性、成员身份的平等性、一定程度的民主决策、成员自觉履行责任、网络功能比较具体等特征。而在中国,最为根深蒂固、渗透性最强的网络是家族型、关系型网络,具有类型的单一性、内部结构的非平等性、成员身份的依附性和先赋性、较强的内聚性、边界的封闭性、功能的全能性等特征,难以培养起人们超越家族、熟人层面的普遍互信。
就社会资本的另一要素——规范来说,在西方水平型社会网络当中,规范是明确的,注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为特定目的制定的,可以修改和变化。其基本内容是互助、合作、互惠,对所有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在家族及其衍生形态的网络当中,协调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一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复杂“人情”。它不是建构的,而是继承的,具有模糊性、灵活性、适应性、伸缩性、变通性。
以上关于中西方社会资本的比较,从微观层面描述了中西方信任方式、交往规则、网络结构的不同,有一定依据和说服力。但是,根据上述论断,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之间基本是“以邻为壑”、没有多少信任可言,那么,中华文明作为最好地保持了自己统一性和连续性的文明形态,其超越家族——熟人层面的集体行动是如何达成的?它超强的内聚力、生命力又来自何处?完全依靠王朝政府的整合显然不能说明这一问题,因为如果没有某种共同认可的“集体意志”,王朝政府的整合成本将非常高昂。
中华文明的内在精神和生命力之所在,无疑是中华民族的勤劳善良、与人为善、爱好和平、包容大度、顾全大局、知恩图报、自我牺牲、重义轻利等一系列美德和强烈的凝聚力、向心力、民族认同感。毫无疑问,这些美德也是我们民族的社会资本。帕特南认为,大多数社会资本形式都是“道德资源”[4],最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华民族当然应该有更丰富的社会资本。
此外,目前学术界所进行的社会资本比较研究,都是在“隔离”了不同文明形态的总体特征后就社会网络、人际信任度、交往规范等微观层面进行的,而实际上这些微观层面的结构、态度不可能不受到其所处文明的宏观总体特征的影响。而如果对社会资本的比较研究不只局限在微观层面,而是扩展到东西方文明的价值旨趣、社会总体结合方式、对个人自我的定位、幸福观等方面,就会发现还存在更多区别。
第一,从中西文化的价值旨趣看,儒家文明偏好的价值是“善”,西方文明追求的最大价值是“真。”儒家是“以善统真”,西方文明是“以真统善”。在以“善”为最大价值的情况下,儒家相信人性本善,主张人人都应该也能够发挥其善性,通过外在教化和内在反省,做到明礼诚信、仁爱忠恕。在其影响下,中国普通老百姓大多宁愿持与人为善、宽厚待人的态度,相信良心的自我规约作用,愿意奉行和平主义。这无疑有助于增强信任、促进合作,至少为信任、合作提供了较好的氛围。
而西方文化在追求“真”的情况下,常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