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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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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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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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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宜宾市依法治市办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6年03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宜宾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积极实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宜宾全面落地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对宜宾市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有效落实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全面阐述,并对有关做法进行了初步探讨,希望以此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Abstract: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pointed out: "the leading cadres at all levels of the rule of law in promoting shouldering the important responsibility, comprehensive law must seize the leading cadres of the" minority "". Yibin C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s of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requirement actively practice, give full play to the leading cadres of the "vital few" demonstration leading role,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as a fundamental principle in Yibin comprehensive ground to implement, an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The of Yibin City,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leading cadres of the "vital few",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work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practices and effectiveness of comprehensive exposition, and carried on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to the relevant practice and hope in order to provide some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宜宾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积极实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宜宾全面落地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主要做法

    (一)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

    在此方面,宜宾市的做法可总结如下。

    1.发挥党委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把依法治市放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作为市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强化党委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等9位市领导为副组长、16个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市委定期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汇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县(区)、市直部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每年年底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听取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工作汇报暨述法报告,确保了依法治市各项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市委领导率先垂范推动落实

    把法治工作明确为书记工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委专职副书记直接抓。市委书记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第一责任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职、率先垂范,亲自参加每一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亲自研究重大事项、亲自调研重大难题、亲自督促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的市委副书记坚持每周专题研究一次依法治市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主持召开专题会、推进会。

    3.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合力推进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相关分管领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分工负责推动各个板块的依法治市工作。落实“4+5”推进网络和工作机制,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宣传、统战、政法部门既抓好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又指导县(区)对口部门(单位)落实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县(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

    (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工作责任

    通过全面推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着力破解“领导抓”和“抓领导”两大难题,促进依法治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明确八大责任主体

    坚持各级党委履行领导核心的主体责任,人大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主体责任,政府履行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政协履行民主监督的主体责任,司法机关履行推进司法公正的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履行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主体责任,主流媒体履行营造公平正义、良好社会氛围的主体责任。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牢牢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强化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亲自带头,分别与10个县(区)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依法治市目标责任书,其他各级“一把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和职责予以明确,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监督的“一把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体系。

    3.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度

    健全并扎实推行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印发《市级四大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宜宾市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市“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工作的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把法治工作贯穿到分管业务工作的始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法治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依法治市工作全方位落实。

    (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工作示范

    以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抓手,积极探索依法执政新路径,制定《宜宾市依法执政实施方案》,以“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依法治省有效落实”为主题的依法治省工作川南片区推进会在宜宾召开。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出台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中共宜宾市委常委会议学法制度》等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