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3月 |
江阴市是连续13年蝉联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第一名的经济发达县级市[1]。其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国县级(市、区)单位的前列,并且普法所营造的法治江阴和平安江阴已经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促进作用。
一 “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的主要工作及经验
(一)“一五”普法(1986~1990)
“一五”伊始,江阴市就在全市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基本完成了普及“十法一条例”的任务。在各类普法对象学完规定普法内容后,注重巩固和深化,主要是根据稳定大局和党的中心工作的需要,开展了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开展了《宪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教育,开展了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的教育。在此期间,还紧密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配合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江阴市因而被江苏省确定为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全市70余万普法对象,参加学习并经考核的人数达到64.75万人,普及率为92.5%。
(二)“二五”普法(1991~1995)
从1991年3月开始,江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普法教育工作。1993年进行了依法治村、依法治厂的试点工作。1994年在全市全面展开了依法治市工作。从总体上看,江阴市的“二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通过建立组织、健全网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既注重普法主管机构的统一管理职能,又发挥各部门、各系统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把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全市71.6万普法对象中有62.3万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占应普对象的87%。其中市局以上干部660名,市镇两级机关干部3210名(普及率98%)参加了《宪法讲话》《法制建设讲话》两本书及四项基本国策和经济法教材的学习,通过了市依法治市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7.63万名市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有7.24万人(普及率95%)参加了四项基本国策、经济法教材和有关专业法的学习,并通过了各系统组织的普法考试、考核。14.7万(普及率91%)镇办企业职工和23万(普及率80%)农民(含村办企业职工)参加了宪法和有关专业法的学习,分别由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进行了考试、考核。全市大、中、小学生开设了法制课,由市教委统一编印了教材,使14.2万名在校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全市2.5万名个体从业人员以夜校为阵地,分期分批进行,以培训为主,以发放法治教育材料自学为辅学习了宪法、四项基本国策、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普及率达到80%。
“二五”普法期间,虽然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①少数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对普法重视不够,普法工作由司法行政一个部门“独家经营”,缺乏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致使经费没有保障,任务不够落实。②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影响了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积极性。③农村“三资”企业及外来人员的法治教育由于种种原因还相对薄弱。④市场经济新体制下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地位、职权、责任及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探索和拓展。
(三)“三五”普法(1996~2000)
通过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三五”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主要亮点和经验如下。
1.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干部学法活动
各级干部是“三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为此,各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条渠道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普法骨干以及机关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法活动。例如,选择重点普法内容,定期举办专题讲座,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和教育。为组织开展好国家公务员的学法活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人事部门及时召开了国家公务员学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会,并成立了公务员学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考试办法以及考核奖励制度,把干部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干部学法制度。
2.精心组织,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