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司法舆论沟通机制的构建
摘要:司法通过个案的裁决,能给公众提供某种可预期的行为指引,向社会大众宣示行为规则,因而司法活动备受社会公众关注。加强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法院必须外升公信力、内增凝聚力。在当前全媒体环境复杂、司法公信力不彰的情况下,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司法宣传中的舆论沟通工作。本文首先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司法部门在积极应对全媒体的发展变化上面临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探究,指出一方面是由于法院自身工作的性质,另一方面是法院自身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然后提出应对措施,即合理构建全媒体时代司法舆论沟通机制,包括司法公开与传媒报道良性互动机制、舆情沟通工作机制、主题策划与舆论沟通处置机制、自媒体舆论沟通机制,从而有效沟通舆论,传播公平正义,引导社会行为,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Abstract:Justice by the decision of the case, to the public provide a predictable behavior guidelines, to the public declaration of behavior rules, and judicial activities much public attention. Strengthen judicial justice,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the people's court must rise outside credibility, increasing cohesion within. In the current media environment complex, the credibility of the judiciary is ineffective, the court in strengthening the trial work and, in particular,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judicial publicity of public opinion communication. Firstly,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in the face of the new situation, problems faced by the judiciary in actively 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in the media and the reasons to explore. It is pointed out that on the one hand, due to the nature of the court's own work, on the other hand is the court that their work is not in place due to. Although each other body measures, i.e., a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of all media era judicial public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including judicial public and media reported benign interaction mechanism,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in public opinion, the theme of planning theory and mechanism of disposal of public opinion communication, media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to communicate effectively in geography, dissemination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guide social behavior, and thus enhance the public credibility of the judiciary.
加强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法院必须外升公信力、内增凝聚力。在当前全媒体环境复杂、司法公信力不彰的情况下,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司法宣传中的舆论沟通工作。要着眼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围绕社会公众心理及信息需求,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把握传播规律,创新传播方式。在积极回应关切和真诚应对民意中,着力提高新闻宣传能力、舆论沟通能力和舆情应对能力,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 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舆论沟通的困境
随着经济社会改革逐步走向深入,改革过程中涉及体制机制、利益等方面的矛盾与问题大量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通过诉讼形式进入法院,人民法院成为矛盾纠纷的“聚集地”、离奇故事的演绎场。同时,随着媒体融合的升级,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共同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全媒体时代,媒体传播更具时效性、传播力、影响力。人民法院历来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重点,案件是媒体和公众聚焦的核心。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司法部门在积极应对全媒体的发展变化上还面临不少问题。
第一,公众对司法的高需求与司法服务能力形成反差,引发舆论关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多,期待也越来越高,而司法工作虽然与过去相比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面临“人少案多”“执行难”等困难和问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时,对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一些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问题,导致案件裁判错误引发炒作。例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法院一纸判决引发的“临时性强奸”事件,湖北佘祥林被错误认定“杀妻”事件,等等。
第二,公众的传统伦理价值观与现代司法观念形成反差,引发舆论关注。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传统地域文化、朴素伦理道德价值观要求跟不上现代司法理念。例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与“保障人权”“无罪推定”“诉讼时效”等理念发生碰撞冲突。一些高关注度案件的法律适用由于法官解读不到位,使媒体和公众产生误解,甚至招致怀疑指责。例如,江苏省某法院判决的“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案件,被告人赵某某在1996年参与聚众斗殴,导致一死一伤,法院在适用法律时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赵某某以原《刑法》中的“流氓罪”论处。由于解读不到位,网民以此案为“离奇判决”进行炒作。
第三,公众通畅的民意表达与法官沟通之间形成反差,引发舆论关注。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彻底颠覆了传统的传播模式,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麦克风”,民意表达更加便捷通畅。与此同时,在人民法院法官构成中,一批具有高学历、年轻化的法官走向审判岗位,这些青年法官有朝气,知识面宽,法律功底扎实,但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欠缺。审判活动既是应用法律的艺术,也是一门做人的工作的艺术,沟通不畅容易引发对立和矛盾。同时,一些法官由于工作方法简单、案件久拖不决、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等司法作风不良,也成为引发炒作的另一诱因。
第四,舆情多元复杂与司法的信息发布及舆论沟通能力之间存在反差,引发舆论关注。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当事人和普通民众都容易将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生活挫折感带入法院,司法领域成为社会不良情绪的“投射板”;一些人法治意识不强,以自身利益得失而不是以法律上的是非曲直来判断法院工作;用“放大镜”看待法院工作瑕疵,对法院工作进行质疑和负面解读,甚至传播谣言,刻意丑化;个别媒体受利益驱动发布不实报道,故意炒作或意图影响案件审判。面对复杂的舆论形势,一些法院观念滞后,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上方法单一,舆论引导能力欠缺,引发负面舆情。
二 司法舆论沟通困境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法院自身工作的性质,打官司两相对立,矛盾冲突激烈,很难做到双方都满意;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全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发布与舆论沟通工作研究不够,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审判执行工作本身存在问题。案件裁判是法院生产的“主要产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法院工作的主要依据。所谓“案情决定舆情”,公正审判是舆论沟通的基础和前提,若审判执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