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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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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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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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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践分析

    作者:常山县人民法院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6年03月
    摘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畅通民众参与司法渠道的重要选择,也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本文对衢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践进行了分析:首先探讨倍增后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结构情况、管理情况、陪审案件情况的介绍;其次论述了陪审工作的新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加强和完善陪审员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规范选任、加强约束、完善使用、提升能力四个方面。
    Abstract:The people's jury system is an important judicial system in China, it is an important choice to promote judicial democracy and expedit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judicial channels.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promote the judicial justice and improv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judiciary. This article has carried on the analysis to the operation practice of Quzhou people's court jury system: first, to explore the people's jurors multiplied, including introduction of the personnel structure, management, juries situation; followed by discussion of the jury work new advantages and existing problems.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trengthen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how to improve the jury to work, including specification selection,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aints, improve the use, to enhance the capacity of the four aspects.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畅通民众参与司法渠道的重要选择,也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可以与法官在知识、思维上形成优势互补。但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民主价值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提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倍增计划实施后,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本课题组期望通过调研,进一步发现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建议,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一 倍增后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一)人员结构情况

    浙江省衢州市共有6个基层法院,现有基层法官337名(截至2014年6月30日)。倍增计划实施前,衢州各基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80名,倍增计划实施后人民陪审员达到372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比例为1.1∶1。对比倍增前后人民陪审员的身份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年龄、性别结构比较合理

    一是男女比例相对稳定。倍增前男性128名,占71.1%,女性52名,占28.9%;倍增后男性266名,占71.5%,女性106名,占28.5%,性别比例基本平衡。二是老、中、青分布均匀。30周岁以下倍增前3名,占1.7%,倍增后19名,占5.1%;31周岁至40周岁倍增前24名,占13.3%,倍增后61名,占16.4%;41周岁至50周岁倍增前79名,占43.9%,倍增后159名,占42.7%;51周岁至60周岁倍增前52名,占28.9%,倍增后93名,占25%;61周岁以上倍增前22名,占12.2%,倍增后40人,占10.8%。

    2.职业分布更加广泛

    372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行业,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基层干部175名,占47%;农民46名,占12.4%;社区工作者45名,占12.1%;工商业从业人员32人,占8.6%;专业技术人员31名,占8.3%;事业单位人员20名,占5.4%;普通居民15人,占4%;人民团体成员、进城务工人员、其他人员8人,占2.2%。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301人,占80.9%,普通群众66人,占17.7%,民主党员5人,占1.3%。

    3.学历层次较高

    实施倍增计划后,各基层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高学历占主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人,大学、大专文化程度298名,大学以上学历占81.7%;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68名,占18.3%。许多陪审员有法学、法律学习背景。

    4.基层经验比较丰富

    倍增计划中,各地法院更加注重选任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倍增后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220人,占59.1%,比倍增前有所上升,更加贴近基层。许多陪审员长期担任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具有丰富的矛盾纠纷化解经验。

    5.专业技术人员有所增加

    随着案件复杂程度加大,案件类型细化,各个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更加注重技术类的陪审员。倍增后,教师、医生、记者等从业人员达31人,专业技术人数和比例均有所上升,呈现出专业性增强、行业多元等特点。

    (二)管理情况

    衢州已有3个法院出台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部分法院还设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陪审员的人事和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1.管理部门及使用模式

    各个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要有两种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模式。一是由政治部归口管理,由业务庭直接使用。主要做法为:按照各业务庭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和人民陪审员职业状况、专业特长、知识结构、年龄性别等特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分组,由各业务庭分片、分组联系,负责日常审判业务指导工作。二是由政治部门归口管理,立案庭排期,业务部门使用。排期开庭时,采取抽签、轮流与定向指派相结合的方式,既保证陪审员参与陪审的随机性,又注重均衡分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部分法院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陪审2件案件,从而改变以往人民陪审员之间陪审次数相差大,甚至部分陪审员从未陪审案件的状况。对涉及专业知识或有特殊需要的案件,应业务庭要求,指派有特殊专业知识或某方面特长的陪审员参加陪审,发挥陪审员的优势,弥补法官的不足。

    开庭前,一般由立案庭或业务庭采取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告知、寄送书面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陪审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