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4月 |
2014年,全国5个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增长超过15%,其中3个省域总量增长超过20%;5个省域文化投入人均值增长超过15%,其中3个省域人均值增长超过20%。西藏、广西、青海、广东、湖南处于年度总量、人均值增长前5位。各省域文化投入增长综合评价排行: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西藏、青海、北京、内蒙古、吉林为“2014年度综合指数领先”前5位;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青海、四川、西藏、内蒙古、海南为“2000~2014年综合指数提升”前5位;青海、西藏、海南、内蒙古、安徽为“2005~2014年综合指数提升”前5位;青海、福建、贵州、河北、四川为“2010~2014年综合指数提升”前5位;广西、西藏、广东、河北、湖南为“2014年度综合指数提升”前5位。
In 2014,the total culture investment increased by over 15% in 5 provinces,in 3 of which by over 20%. The per capita value of culture investment increased by over 15% in 5 provinces,in 3 of which by over 20%. Tibet,Guangxi,Qinghai,Guangdong and Hunan ranked top 5 in the total growth and the per capita value growth. The ranking of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the culture investment growth across the provinces is as follows:in the lateral evaluation of ideal value without urban-rural and regional gaps,Tibet,Qinghai,Beijing,Inner Mongolia and Jilin ranked top five in the “2014 annual composite index leaders”;in the vertical evaluation of own base value throughout the past years,Qinghai,Sichuan,Tibet,Inner Mongolia and Hainan ranked top five in the “2000-2014 composite index runners-up”;Qinghai,Tibet,Hainan,Inner Mongolia and Anhui ranked top five in the “2005-2014 composite index runners-up”;Qinghai,Fujian,Guizhou,Hebei and Sichuan ranked top five in the “2010-2014 composite index runners-up”;Guangxi,Tibet,Guangdong,Hebei and Hunan ranked top five in the “2014 annual composite index runners-up”.
本报告分析面向全国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级行政区划(以下统称“省域”,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首先检测文化投入总量、人均值增长,其次检测经济、财政增长的相关社会背景,同时检测教科文卫投入增长的相邻同步关系,再次检测居民文化消费占收入、支出比的同构可比关系,最后检测文化投入人均值演算的地区差变动状况,由此形成多重关系交叉对比,综合测评2014年各省域文化投入增长指数排行。鉴于另有省域报告详加考察,本报告侧重于全国总体增长与东、中、西部及东北四大区域增长的比较,对31省域则着眼于各项检测指标排行。
一 各省域文化投入增长基本情况
全国及各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增长态势可以提供一种宏观视角,便于把握基本态势,本报告分析检测从各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变化状况为起点展开。
(一)文化投入总量份额变化
文化投入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变动状况见表1,全国总体数据及其相关衍生值作为演算基准,列于表中首行。各省域依所处地理方位,从北到南、由东至西分为东北和东、中、西部四大区域,按14年间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变化幅度由高到低排列。其中,省域主排行以1、2、3……为序,四大区域作为附加排行以[1]、[2]、[3]、[4]为序(全文同)。
2000~2014年,全国文化投入总量从300.2859亿元增长至2691.4800亿元,增量绝对值为2391.19亿元,增长796.31%,年均增长16.96%。同期,东部整体总量年均增长16.74%,低于全国平均增长0.22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由40.84%降为39.78%;东北整体总量年均增长16.07%,低于全国平均增长0.89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由8.25%降为7.41%;中部整体总量年均增长17.02%,高于全国平均增长0.06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由16.75%提升为16.87%;西部整体总量年均增长18.53%,高于全国平均增长1.57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由22.94%提升为27.66%。
表1 文化投入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变动状况
2000~2014年各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比较,17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按增幅高低依次为青海、北京、西藏、新疆、海南、内蒙古、四川、陕西、江苏、江西、重庆、安徽、天津、吉林、山西、贵州、辽宁;14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南、宁夏、甘肃、浙江、广西、河南、湖北、河北、上海、山东、广东、福建、黑龙江、云南。青海占据首位,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长8.76个百分点;云南处于末位,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平均增长4.33个百分点。
各省域文化投入历年总量份额比较。在2000年,31个省域占全国份额由高到低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河南、河北、云南、四川、辽宁、福建、湖北、北京、湖南、黑龙江、广西、安徽、陕西、内蒙古、山西、吉林、贵州、甘肃、江西、新疆、天津、重庆、西藏、宁夏、海南、青海。广东占据首位,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的8.77%;青海处于末位,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的0.46%。
2014年,31个省域占全国份额由高到低依次为江苏、广东、北京、四川、山东、浙江、陕西、辽宁、内蒙古、河南、上海、河北、安徽、湖南、湖北、新疆、广西、福建、山西、吉林、江西、云南、贵州、甘肃、天津、黑龙江、重庆、青海、西藏、海南、宁夏。江苏占据首位,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7.09%;宁夏处于末位,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0.60%。
这14年间,各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占全国份额变化比较,17个省域份额提升,按份额增幅大小依次为青海、北京、西藏、新疆、海南、内蒙古、四川、陕西、江苏、江西、重庆、安徽、天津、吉林、山西、贵州、辽宁;14个省域份额下降,按份额减幅大小倒序依次为湖南、宁夏、甘肃、浙江、广西、河南、湖北、河北、上海、山东、广东、福建、黑龙江、云南。青海占据首位,占全国份额提高了174.18%;云南处于末位,占全国份额降低了41.03%。
2014年,全国文化投入总量增长5.78%,低于“十五”年均增长12.78个百分点,低于“十一五”年均增长11.23个百分点。同年,17个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广西、青海、广东、湖南、江西、河北、河南、贵州、福建、江苏、浙江、吉林、天津、海南、北京、湖北;14个省域文化投入总量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