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
一 社区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区治理
国内外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表明,加强社区建设,把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抓手,不是行政体制向基层社会的延伸和覆盖,也不是简单地增加政府对各个基层社区的投入,或是直接转嫁工作职能。社区本身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来自草根社会的区域性“共同体”,是一种民间社会,具有地域性和社会性双重特点。社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区治理,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非营利组织的共同努力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最终走向“善治”的过程。
一方面,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管理最基层的组织形式,必然成为实施城市基层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的国家治理单元,在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建设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城市的社会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的时候,政府通过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方式来力图弥补这一真空,有其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社区建设的要义是“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尽管关于社区的定义层出不穷,但地域、互动和认同是公认的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并且社区一直承载着一种共同体精神:人们可以为了共同利益而产生集体行动。社区建设的关键在于通过社区成员自己的力量在共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并共同享有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产生社区的整体意识、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组织”起来,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环境,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最终取得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通过社区建设累积社会资本,恢复社会信任、互惠规范、公民参与网络,重建社区家园。
二 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建设成为广州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在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政府的投入不断加大
广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在城市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把社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和依托。先后下发穗字(2006)2号《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府(2006)23号《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以及针对居委会建设、社区信息化建设、城市环境管理、老城区物业管理、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量化了相关工作标准,明确了责任部门以及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工作纷纷向社区延伸,构筑设施、安排活动,社区正在成为城市的社会基础平台。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相当大,数十亿元投向社区办公设施、社区广场、治安、居家养老、文化、环境改造等项目。
2006年市、区财政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用于改善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办公用房条件,目前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的覆盖率为80%,72%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星光老年之家”覆盖面达78%。到2006年底止,全市社区服务场所,含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文化室、图书室、卫生站、星光老年之家、残疾人康复诊所、户外文体小广场等共1.06万个,社区服务中心101个,社区服务站941个。1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4个社区卫生站,99.5%纳入城镇职工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已着手推进社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两年建设4万个摄像头,总投资4.8亿元,目前已建2.3万个。到2010年,每个社区都要建有一个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化广场,其中供居民活动的硬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广场附近配置公厕;每个社区建有一个不少于20个车位的公共停车场。2007年纳入计划并进行建设的项目共191个,总投资1.74亿元。另外,2007年全市87个社区纳入环境整治范围,用3年时间完成老城区社区环境整治,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建配套等8类57项。
市区两级继续安排2000万元资金,计划建设150个星光老年之家,届时全市90%社区将建有星光老年之家。2007年市政府已安排补助资金1000多万元,补助10个区重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07年在全市基本建立平安钟呼救援助系统。还要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基本物业管理覆盖老城区。市、区两级财政计划投入2.68亿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进行改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自2006年开始,广州市陆续投入1亿元